关于做好2020年8月份毕结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14   字体大小T|T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安排,为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学校将于20208月中下旬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学位授予事宜。现将8月份毕业证、学位证发放,结业生毕业证换发及补授学士学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及时限

(一)成绩录入

2020届结业生期末考试成绩公布后,各教学单位须及时完成成绩录入工作。2018届、2019届结业生返校补考考试结束后一周之内,各单位完成补考成绩录入工作。

(二)材料准备收集

根据学生考试成绩结果,各单位务必通知本学院学生准备相关材料:达到毕业条件的2020结业生准备32寸蓝底照片;2020届未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按结业处理,准备22寸蓝底照片;达到毕业和授予学位条件的2018届、2019届毕结业生准备结业证书原件(含证书封皮)或毕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四级成绩单复印件、个人申请、32寸蓝色背景证件照等材料。以上材料请各学院教学秘书于728日前收集齐全。

(三)资格审核

81日前各教学单位完成学生毕结业及学位资格初审,并将结论分别报本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分委会审核。

(三)结论报送

85日前各教学单位将本单位形成的毕结业和授予学位结论报教务处。

二、审核方式

教学秘书打印成绩单,对照教学计划,逐一手动审核。

三、审核程序

(一)各教学单位通过初审形成学生毕(结)业结论和学士学位授予结论。

(二)毕(结)业初审结论提交本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通过。

(三)学士学位授予初审结论提交本单位学位评定分委会讨论通过。

(四)将讨论通过的毕(结)业、学士学位授予初步结论汇总表(见附件)经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负责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分别签字后连同学生成绩单(教学院长、教秘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及上述学生提交的材料于85前报教务处。

四、其他事项

(一)经考核,2020届尚未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发给结业证书,结业日期以结业证所载日期计。

(二)结业生可自修不合格课程,经考核达到毕业要求者,于结业日期次月起的连续24个月内的每年5月或11月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教学单位同意,教务处审核,准予换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逾期不予受理。

(三)20182019届结业生7月返校补考相关事项详见教务处主页的通知。

(四)办公地点:贵勤楼B201,咨询电话:8912032,工作邮箱:jxk@lz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兰州大学结业生申请换证名单汇总表.xls

 

兰州大学教务处

  202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