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4   字体大小T|T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安排,我校本科生在结束“学术周”之后,于2020年9月7日正式上课。教务处、医学教育教学处将持续做好本学期日常教学运行动态监控,并于第2-3周对教师及学生到课情况进行检查(具体安排见附件)。新学期教学检查是常抓不懈的工作,请各单位相应做好本单位的教学检查。为加强教学管理,严格教学纪律,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对教学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将按照《兰州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各单位如发现本单位发生教学事故,请将具体情况及处理意见及时报送教务处或医学教育教学处。

教育部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教育教学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全面恢复教育教学秩序,科学精准做好校园疫情防控。请各教学单位在保证课堂教学秩序的同时,持续关注课堂内疫情防控落实情况,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希望各单位更加重视本科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为培养高素质本科人才而努力。

特此通知

 

附件:

      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开学教学检查安排(含榆中校区和城关校区西区).pdf

     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开学教学检查安排(含城关校区东区杏林楼和护理校区).pdf

 

  

            教务处 医学教育教学处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