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中
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学生评教工作是本科教学质量监测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每学期的一项常规测评工作,也是我校“一平台四体系”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组成部分。现将本学期期中学生评教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与对象和时间安排
评教对象:本学期的任课教师和课程(医学部分课程除外)
参评学生:全体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评教时间:2020年11月6日-2020年11月20日
自本学期始,医学各学院已对多位教师授课课程进行常态化、全覆盖评教,本次仅对1-18周相同教师授课的课程和公共课程进行评教。
二、评教方式
(一)PC端登陆方式
登录信息服务门户(http://my.lzu.edu.cn),输入兰大邮箱密码,进入“本科质量监测”模块,依次点击“质量中心”、“学生评教”。
(二)手机端登陆方式
下载兰州大学APP ,依次点击“更多”、“听评课”、“学生评教”。
三、评教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按照学校安排的时间组织评教,将本单位评教工作落实到位,使评教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参加评教学生人数低于应参加评教学生人数70%的视为无效评教,须重新组织评教。
(二)各学院要做好学生的宣传工作,确保学生了解评教指标体系,鼓励学生针对课程和教师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评教后期确保评教结果精准反馈,并对本单位的课程教学质量进行常规性、专业性、跟踪性的督查与指导。
(三)教师须认真分析评教反馈信息,对所承担的本科课程教学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和反思。查找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科学、合理的改进措施,分享教学过程中成功的经验。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所有评教结果均为匿名且提交后无法修改,请注意提交前确认信息;请认真查看附件:网上评教操作流程。
(二)理论课、实验课、见习课需进行分类评价,评价指标体系不同。
(三)学院在评教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联系(0931-8912812)。
教务处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