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本科招生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3 字体大小
|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本科招生计划编制工作,现安排如下:
一、分专业(类)招生计划编制原则
各教学单位按照《兰州大学普通本科生招生计划编制管理办法》(校招〔2020〕2号)相关要求,结合本科专业建设规划、专业质量标准、专业认证标准、基本办学条件、教学运行状态及质量监控情况、就业情况、录取情况等相关因素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并经本单位教学指导委员或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编制要求及说明
1.明确是否大类招生
各专业(类)均须标明是否大类招生。若实行大类招生,须具有专门的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分流方案。
2.说明招生计划增减原因
若招生计划数相比2020年增减幅达到10%,须在备注中列明原因。
3.拔尖人才培养基地、基地班专业招生计划
拔尖人才培养基地、基地班专业招生计划数为高考招生规模,拟在新生入学后选拔的,在备注中列出,如“入学后校内选拔20名”。
三、报送安排
各教学单位请于2021年1月22日前按照附件的格式填写招生计划,将WORD文档和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jwcy@lzu.edu.cn,邮件及文档命名格式为“单位全称+2021年本科招生计划申报表”。
联系人:王淑萍,电话:8914205。
教务处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