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发〔2021〕14号

 

 

关于开展兰州大学“教授开放日”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师生之间的交流与互动,为学生提供更多的指导、帮助与关心,学校将组织开展“教授开放日”活动,为师生搭建面对面交流的平台,营造教学相长的良好教学氛围。

一、 开展形式

按照“加强交流、合理安排、开放共享、学科交叉”的原则,各学院在每学期第3-17教学周内(2021年春季学期为第7-17),每周安排1-2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榆中校区开展“教授开放日”活动,每次活动时长不少于2小时。参与教师可以就学生关注度高的学科发展、科研创新、成长经历、人生感悟、学业规划、未来发展等各类话题与学生开展自由讨论。

二、组织形式

(一)每学期开学前一周,教务处发布关于开展“教授开放日”活动的通知,启动相关工作。

(二)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各学院根据本院榆中校区教师开课情况进行活动安排,并报送教务处备案,同一学院每周如有2名教师参加活动的应避免安排在同一天,活动地点按照教务处划分地点安排(见附件1)。

(三)每学期开学第二周,教务处将各学院报送活动安排进行汇总,在教务处网站、学校微信公众号、教学楼公告栏等线上线下方式进行公布,及时告知学生。

(四)开学第三周“教授开放日”活动按照发布安排表开展,参与教师与有意参与学生根据活动安排前往交流地点进行互动交流。

(五)如参与“教授开放日”教师需要开展主题报告、组织学生研讨等其他形式活动,由教师所在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并在报送活动安排表时予以注明。活动安排中,学院可联系教务处协调教学楼报告厅、研讨教室等教学资源,对活动安排进行宣传等。

三、其他事项

(一)各学院在安排“教授开放日”活动时可结合学校“三走进”等活动一同开展。

(二)各学院在开展“教授开放日”活动时,参与学生不仅局限于本学院学生,可以面向全体本科生开放。

(三)学院开展“教授开放日”的情况将于2021年秋季学期起列入教学单位目标任务。教师参加“教授开放日”的工作量在教学绩效中予以体现。

(四)活动开展过程中应避免形式化,及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活动内容和形式,以满足学生需求,提高沟通效果。

(五)学院和教务处应定期对活动效果进行评估,树立典型,加大宣传,激发教师的育人情怀、营造良好的教学氛围。

四、城关校区东区及护理学院校区的“教授开放日”活动,由医学部参照此通知组织开展。

医学各学院依据本通知要求,将城关校区的活动安排表报备医学部医学教育教学处,活动地点由各学院充分利用本院教学空间进行安排。

五、报送要求及联系人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根据以上通知做好本学期“教授开放日”活动安排,按照附件2模板填写好《兰州大学“教授开放日”安排表(2021年春季学期)》,并于42日(星期五)下班之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和医学教育教学处备案。

榆中校区联系人:夏荣淼,电话8912858邮箱zczx@lzu.edu.cn

城关校区联系人:万春阳,电话8915205,邮箱yxyjwk@lzu.edu.cn

 

附件:

1.兰州大学“教授开放日”分学院场地安排.xls

2.兰州大学“教授开放日”安排表模板.xls

 

                   教务处  医学教育教学处

                       2021325

 

 

 

 

 

印发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