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学生赴黑龙江省直机关开展实习实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5   字体大小T|T

各教学单位: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黑龙江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助力“东北振兴”重大国家战略实施,深度对接双方优势资源,共同推动黑龙江省和兰州大学合作共建实习实训基地,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习名额

10-15名学生(本研不限、专业不限)。

二、实习实训安排

(一)黑龙江省提供实习实训岗位,此次岗位仅限于省直机关单位(见附件1),地点在哈尔滨市。

(二)黑龙江省提供免费住宿,对参加实习实训的学生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学生个人需承担往返交通费。

(三)首批学生入住时间为5月7日至5月9日,实习时间为5月10日至6月10日(特殊情况可具体协商)。

(四)学校鼓励我校本科生、研究生在不影响正常学业的前提下,到黑龙江省开展实习实训。

三、报名工作

(一)学生自愿报名申请,经所在本科年级辅导员或研究生导师同意,各教学单位审核通过后统一报送实习实训人员名单。

(二)填写《兰州大学学生参与实习实训名单汇总表》(附件2),于4月19日(星期一)上午11:00前报送纸质版。其中研究生的汇总表,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贵勤楼B30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yk@lzu.edu.cn。本科生的汇总表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运行办公室(榆中校区行政楼111119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jk@lzu.edu.cn。

(三)其他事项:

1.教学单位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申报。

2.此次实习实训岗位仅限于黑龙江省直机关单位。

3.黑龙江省根据专业方向以及单位需要统筹分配实习实训岗位。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 拟接受实习实训学生的省直机关单位.xls

     2. 兰州大学学生参与实习实训名单汇总表.xls 

 

 教务处  研究生院  就业指导中心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