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发〔2021〕22号 |
关于同意马荣兰芯等12名2018级高水平
运动员专业分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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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院、体育教研部:
根据《兰州大学高水平运动员管理办法(暂行)》(校教字﹝2008﹞71号),经研究,同意马荣兰芯等12名2018级高水平运动员分流到所选专业进行学习。学费按照分流后的年级专业标准缴纳。
兰州大学教务处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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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学生处、财务处、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办公室、后勤保障部 |
印发兰州大学教务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