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发〔2021〕38号

 

 

关于2021-2022学年基地班与普通班
对流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保证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激发学生学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各人才培养基地在管理过程中实行动态对流制度,于第二、第三学年每学年与普通班对流一次,第四学年将不再进行对流。

学院可根据学校相关政策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对流管理办法,确定对流比例和范围,审议对流条件和资格,并在全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应包括相应的对流管理办法和选拔程序等。学院确定对流名单后,及时安排学生到相应专业班级学习,并认真填写《兰州大学2021-2022学年基地班对流情况一览表》(见附件)。教务处汇总后正式发文公布,并调整对流学生学籍。

请各学院于2021年9月10日前通过OA流程提交《兰州大学2021-2022学年基地班对流情况一览表》及相关材料。

联 系 人:王淑萍   李敏娜

联系电话:8914205   8912883

 

附件:兰州大学2021-2022学年基地班对流情况一览表.xls

 

教务处

2021年7月13

 

 

 

 

印发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