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发〔2021〕39号

 

 

关于公布2021年度本科辅修专业和
辅修学士学位审批结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兰州大学本科辅修专业和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关于申请开设辅修专业和辅修学士学位的通知》,经各教学单位申报、专家评审、教务处处长办公会审议,现决定同意哲学等6个专业开设本科辅修专业,哲学等8个专业开设辅修学士学位(详见附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正式开始校内招生。

请相关教学单位依据《兰州大学本科辅修专业和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加强对新设辅修专业和辅修学士学位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兰州大学2021年辅修专业和辅修学士学位审批结果.xls

 

教务处

  2021713

 

 

 

 

 

印发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