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本科教学实习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05   字体大小T|T
有关单位,各位师生:
    根据《教育部再次印发紧急通知部署进一步加强暑期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8月3日)《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情防控提醒》(8月4日)和兰州大学有关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现就我校本科生开展教学实习(含临床实习)活动通知如下:
    一、坚持就近就便的原则。尚未完成实习任务或暂未开展实习的师生,应及时关注最新中高风险区信息公布情况,必须避开前往或经过中高风险区,可在家乡或学校周边地区就近就便安排实习。正在校外进行的各类短期实习活动,可采用调整实践地点,压缩实习天数,适当增加每天实习时长或强度等方式,且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完成实习。正在参加临床实习的学生,要注意做好个人自我防护和病区防护,提高防护能力,切实履行好医护职责,遵循当地疫情管理规定及教学基地相关要求,认真配合落实好院感防控要求。
    二、坚持实质等效的原则。在确保学生教学实习质量要求不降低的前提下,可采用虚拟仿真平台进行线上实习或在校内外实验室开展专业实验实训活动。同时,在不影响教学计划及教学效果的情况下,可适当顺延教学实习计划,待开学后或疫情防控形势平稳后再进一步灵活安排。
    三、坚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和生活习惯。师生要树立自我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形成自我健康管理习惯。教学实习期间,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注意安全,少旅行、少聚集,不参加大型聚集性活动,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养成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等良好个人卫生和生活习惯。
    四、坚持每日健康监测报告制度。时刻紧绷疫情防控责任弦,不放松警惕。认真做好每日自我健康监测,及时在兰州大学APP“健康打卡”报送个人健康信息,如有发烧,乏力和干咳,或嗅觉味觉丧失,或鼻塞、流涕、呕吐、腹泻、恶心等相关症状应及时规范就医,按要求做好自我防护或隔离,第一时间上报所在社区及学校,并在治疗结束后按要求返校复课。师生返校前,原则上未有14天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和确诊病例接触史,健康状况正常、健康码为绿码。
    五、坚持严格的请销假制度。师生教学实习结束返校后,要做到非必要不外出。如确有需要的,不得不外出,务必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外出请销假制度,务必加强旅途个人和家人防护,返兰后符合健康要求者方可入校。师生如在旅途过程中或返校前出现突发情况,应第一时间向所在学院报告接到报告后,学院应第一时间上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知会教务处或医学部医学教育教学处。各教学单位要按照《兰州大学2021年暑假及秋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加强本单位师生健康管理,提前掌握师生返校前至少连续14天健康状况和行程轨迹(包含目的地、中转地、当前地、所乘交通工具班次),做好针对性关心关注等工作。正在承接我校医学本科生临床实习的有关临床教学基地要加强实习生疫情防控知识教育、工作纪律教育,指导学生做好个人防护。同时加强实习生请销假管理,精准掌握学生动态、健康状况和行踪轨迹。
    六、坚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无小事,全国近期疫情呈现多点发生、局部暴发的态势。师生教学实习期间或返校途中,要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加强自我管理和约束,及时关注疫情防控动态信息,认真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自觉配合有关工作,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触碰道德和法律底线,积极响应党委和政府号召,大力传播正能量,助力打好疫情防控攻坚战。
 
 
兰州大学教务处 医学部医学教育教学处
2021年8月5日
 
 
图1  查核酸结果

 
图2  查行程

图3  查密接

图4  查疫情风险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