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兰州大学2021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
评选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8-27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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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兰州大学2021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校教〔2021〕41号)要求,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学校组织材料评审和现场答辩评审,拟评选兰州大学2021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48项,其中一等奖20项,二等奖28项(具体名单见附件)。
现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和监督。
一、公示时间:2021年8月27日-2021年9月2日。
二、公示说明: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教务处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请出具正式函件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淑萍 李敏娜
联系电话:8914205 8912883
联系邮箱:jwcjxjsb@l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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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