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发〔2021〕53号

 

 

关于做好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各有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及《兰州大学2022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及要求

推荐工作自即日起至9月22日17:00结束。各学院于9月17日17:00前将学院推荐工作实施细则(细则须包括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计划分配原则、入围学生的确定原则、学院根据学校推免办法要求制定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细则、总成绩得分计算公式、拟推免学生的确定规则、联系电话和监督电话等内容),报教务处(贵勤楼B201室,电子邮箱:jxk@lzu.edu.cn)审核、备案,并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一律无效。

二、推免计划说明

推免计划要按照《兰州大学2022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要求,重点突出考查学生一贯学业表现,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各教学单位应按照推免办法要求制定本教学单位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和各指标评分标准(学生学术类成果评分标准可参考学校学术类成果认定指导意见)按照评价指标分类模块成立若干审核评议小组(每个小组一般不少于3人)分别对学生情况进行评分,其中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科研训练等指标应由相关学科专家(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组成的评议小组,通过答辩等形式对学生代表性成果、奖项等进行鉴定审核,并按照教学单位的评价指标、评分标准进行评分。申请推免学生应向所在教学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并附相关支撑材料,申请表见附件。

以特殊学术专长申请的学生,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3名授课老师或熟悉学生本人情况的教授或副教授署名推荐,提交申请材料(含申请书、获奖证书、已发表的论文原件或在线发表的论文)至教学单位。教学单位应组织专家小组对具有学科特长学生的特长资格进行审核鉴定,同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和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须在本单位网站上予以公示。凡通过审核鉴定和答辩被认定为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和院内其他申请推免学生一起,按照教学单位统一的综合评价指标计算综合评价得分,并与学业成绩相加得到总成绩,依据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推免名单。

根据教育部要求,学校须在推免服务系统上传获得推免资格学生成绩单,请申请推免学生及时登陆教务系统查看个人成绩情况,有问题及时联系教学单位教学秘书或教务处处理,届时将由学校统一下载生成成绩单上传推免服务系统。

三、“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推免说明

(一)2022年,我校向西北师范大学推荐5“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简称“硕师计划”)推免生。推荐对象为:政治思想素质高,热爱教育工作,具备教师资格条件,志愿到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毕业时获得学士学位的202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本科所学专业范围为: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历史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地理科学等专业。非以上所列专业学生,不得推荐。

(二)各相关教学单位工作人员须及时向有意愿参加硕师计划的学生宣传国家相关政策,组织好报名工作,于9月15日前报送汇总名单。

(三)有意愿参加硕师计划的学生须查看《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2009〕5号),并登录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的网页,按要求完成网上注册和面试。

四、“研究生支教团”推免说明

(一)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24届研究生支教团(2022—2023年度)兰州大学服务队招募名额为19名,推免生接收单位为兰州大学。

报名条件:符合教育部推免工作要求和学校相关政策的202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请各教学单位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认真做好选拔推荐工作,由各学院专职团干部将推荐人选相关材料报送至校团委。

(三)选拔方式详见团委相关通知。确定成为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后,按照相关规定,不得再申请考研、出国或就业,不能以任何不正当理由放弃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资格,不得中途退出,支教结束后必须返校读研。

五、推免服务系统说明

(一)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等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教务处在推荐阶段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将推荐办法以及推免生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备案截止后,不再进行补充备案。最终推荐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二)为保证各节点工作按期完成,各教学单位、研究生院、团委、学生处务必于9月22日17:00前将所负责计划的推荐名单按要求报教务处进行数据汇总、报备,未备案的推荐名单无效。

(三)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须于9月25日后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及时查询相关信息和操作说明,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进行注册、报名、复试、预录取及网上支付等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1.兰州大学2022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分配表

2.兰州大学2022年推免“补偿计划”专项名额分配及推荐要求一览表

3.兰州大学2022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4.兰州大学2022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入选名单汇总表

5.兰州大学2022年硕师计划学生申请信息汇总表

6.兰州大学2022年推免学术类成果认定指导意见

附件1-6.zip 

 兰州大学

                            2021年9月14日

 

 

 

 

 

各学院

印发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