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发〔2021〕84号

 

 

关于2021年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1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有关要求,现启动我校2021年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申报条件及基本原则

(一)申报条件

1.定位明确。服务面向清晰,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

2.管理规范。切实落实本科专业国家标准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近三年未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成效突出。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

4.师资力量雄厚。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广泛开展,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

5.培养质量一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

(二)基本原则

各学院须对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明确的建设原则、建设方式、申报条件,经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论证、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后进行申报,鼓励积极申报区域发展急需的优势特色专业。学校将统筹2019—2020年度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入选情况,扩大各专业类覆盖度,优化入选专业结构。

二、遴选流程

1.11月1日前,学院登陆兰州大学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内涵提升项目管理平台(http://lzu.zlgc2.chaoxing.com/),严格按照本通知和系统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并完成在线审核和提交工作。同时申报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表的专业,只需提交附件1和附件3,在附件3中注明申报类别即可。逾期视为放弃。申报表填写可参照《申报表填写建议模板(国家级、省级通用)》(附件4)。

2.11月6日前,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答辩评审和论证,确定拟上报专业候选名单。

3.11月10日前,学院修改完善申报材料,并按要求在申报系统中上传相关材料。

4.11月12日前,学校审核上报申请专业材料。

三、联系方式

系 人:王淑萍 汉瑞欣

联系电话:8914205

办公地址:城关校区西区贵勤楼B208室

电子邮箱:jwcjxjsb@lzu.edu.cn

 

附件:1.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表.doc

     2.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表.doc

     3.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汇总表.doc

     4.申报表填写建议模板(国家级、省级通用).doc

 

教务处

2021年10月28日

 

 

 

 

印发兰州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