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中
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5   字体大小T|T

各学院:

学生评教工作是本科教学质量监测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每学期的一项常规测评工作,也是我校本科教学“一平台四体系”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将本学期期中学生评教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与对象和时间安排

评教对象:本学期的任课教师和课程

参评学生:全体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评教时间:2021116日-1116

二、评教方式

(一)PC端登陆方式

登录信息服务门户(http://my.lzu.edu.cn),进入“本科生评教”模块,点击进入即可看到当下评教任务。

(二)手机端登陆方式

下载兰州大学APP ,依次点击“更多”、“听评课”、“学生评教”。

三、评教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按照学校安排的时间组织评教,将本单位评教工作落实到位,使评教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参加评教学生人数低于应参加评教学生人数70%的视为无效评教,须重新组织评教。

(二)各学院要做好宣传工作,确保学生了解评教指标体系的内涵,鼓励学生针对课程和教师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各学院须对评教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和精准反馈,健全持续改进与跟踪闭环机制。

(三)评教结束后教师须登录“本科质量监测”平台,认真分析评教反馈信息,对所承担的课程教学进行认真的总结和反思,查找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科学、合理的改进措施。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所有评教结果均为匿名且提交后无法修改,请提交前再次确认评教信息的精准性。 

(二)理论课、实验课两类课程需进行分类评价,评价观测点略有区别。

(三)学院在评教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教务处教学质量办公室联系(0931-8912812)。

 附件:兰州大学本科生网上评教操作流程.pdf

                                                                                           教务处

                                          202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