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4   字体大小T|T
各学院、体育教研部,各有关单位:
    为保证2021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期末考试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等。
    组  长:潘保田 
    副组长:贺德衍 
    成  员:安俊堂  郭明宙  李万里  代全顺  周莉箴
           赵  赟  徐海林  王  斌  薛  峰  马仁军 
           王  青  赵鹏飞  王岩磊
    二、时间安排
    (一)期末考试时段安排
    期末考试自2022年1月2日(周日)开始,周末照常组织。由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和当前学期学生修读课程具体情况,在确保教学质量和考试效果的基础上,自主安排期末考试并报教务处备案后执行。学院根据公共课考试安排(附件1),合理穿插安排专业课考试。
    考试时段为:
    上午:08:30-10:30        11:00-13:00
    下午:13:30-15:30        16:00-18:00
    晚上:19:00-21:00(适用于2022年1月2日、1月8日,2021级新生“大学外语”机考考试安排)
    【温馨提示】学生离校前,应注意确认途经地区疫情防控情况。如非必要,尽量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出行前可使用国务院疫情风险等级查询客户端小程序或通过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官方网站等方式查询。出行中,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请全程佩戴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学生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及期末考试后即可离校。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按校历规定时间执行。
    (二)考试方案报送安排
    请各教学单位将课程期末考试的考试方式、时间和地点等安排,务必于第17周周四(2021年12月23日)下班前报教务处备案(附件9)。教务处备案审核后,通过教务系统发布,学院及时通知学生知悉考试安排。
    (三)春季学期开学补、缓考安排
    公共课补、缓考安排在2022年2月19日至20日(周六、周日)两天完成,专业课补、缓考须避开公共课补、缓考时间且于2022年2月24日(周四)前全部完成。
    请各开课单位将补、缓考课程、方式、人数、时间、地点等安排于2022年2月16日(周三)18点前报教务处备案(附件10)。2019级、2020级、2021级本科生不涉及补考,凡未通过课程考试考查的,按《兰州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2018修订)》有关重修规定处理。
    公共课补、缓考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场并于2022年2月18日前在教务处主页发布,专业课补、缓考借教室事宜请联系柴老师,5292121。各教学单位须根据《兰州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严格审批缓考申请,按程序进行公示并通知参加补、缓考的学生提前返校参加考试。补、缓考结束后,所有成绩录入工作须于2022年3月2日前全部完成,以免影响学生课程选读、课程重修以及学生降级试读和退学处理、学籍调整等工作。
    三、具体要求
    (一)试卷命题
    要严格执行《兰州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把好考试命题关,确保命题质量,加强试卷保密工作,严防试题泄密。要严密组织、严格管理试卷的印刷、装订、封装等工作环节,安排专人负责试卷的保管。其中,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的命题要注意不同专业(类)之间的差异化培养要求,确保题量和难易程度适当,确保与人才培养目标相一致。针对一门课程面向不同专业开设的情况,鼓励进行差异化命题考核。
    (二)监考安排
    要重视监考工作,做好监考组织,充实监考力量。80人以下的考场,至少安排2名监考;80-120人的考场,至少安排3名监考;120人以上的考场,至少安排4名监考。
    任课教师必须担任课程考试主考,专任教师、管理干部及教辅人员承担监考任务,严禁由学生(含研究生助教)担任监考。因各种不可抗力,一旦出现监考人员不能按时到位的情况,要第一时间协调其他教职工提前补位,特殊情况要第一时间向教务处报备说明,以免发生教学事故。
    (三)培训要求
    要重视考试组织工作,考试前按照《兰州大学考场纪律》(2021年修订,附件2)分别召开教师、学生动员大会,布置期末考试工作,对承担监考和巡考任务的教师及管理人员进行严格培训,对学生严肃考风考纪教育。特别是对近年全校违反考试纪律的典型案例集中进行警示教育,以端正考风,杜绝学生侥幸心理。
    要明确监考工作职责,确保责任到人,确保监考按时到场履行职责,尤其是要提醒监考做好考前考场考位清场工作,务必提醒考生严禁携带智能手表、手环、手机以及书本、讲义、笔记、稿纸、字条等复习资料进入考位。若因监考未按规定编排考生座位或未按指定位置存放考生物品,导致考场秩序混乱、学生违纪或作弊现象严重,将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直至认定及处理教学事故。各教学单位要完善应对考场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监考教师应实时关注考生状态,保障期末考试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四)补、缓考准备
    要坚持以学生成长成才为中心,全面提升本科教学管理水平。期末考试结束后一周内,任课教师要完成试卷评阅、试卷分析、成绩录入等工作。各教学单位本科教学主管领导、教学秘书应统筹协调好各项工作,第一时间统计核实成绩不合格学生名单,第一时间做好精准沟通与协调,妥善安排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补、缓考等工作。
    四、相关说明
    (一)强化学业评价改革
    要持续推进学生学业评价改革,在确保考试信度和效力的前提下,鼓励任课教师提出新的考试方案,更好地发挥考试评定、诊断、反馈、预测、激励等作用。条件成熟的课程,经所在单位批准后,可探索非标准化答案考试、成果考核等多样化的测试形式,改变“一张考卷定成绩”的学生学业评价模式。
    (二)做好后勤保障服务
    后勤保障部负责做好通勤、住宿、餐饮和考场卫生保洁等各项保障工作。做到考场整洁,教室内桌椅配套齐全,为学生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依据本通知相关安排增发期末考试乘用车辆,确保考试相关人员顺利乘车。护理学院参照本通知要求做好相应工作。
    (三)严格执行教学管理制度
    依据《兰州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相关要求,2019级起“学生无故不参加选修课程学习或考核者,不得申请重修;课程考核不合格者,必修课必须重修,选修课可以根据教学计划要求重修或选修其他课程取得学分;凡缺考或作弊者,必须重修该门课程。”自2019级开始取消补考,同时严格缓考审批、做好缓考公示、成绩据实记载管理等,请各教学单位重点做好学籍管理办法中“第四章 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第三章考核资格认定”等相关条款教育和宣传工作。
    (四)科学统筹考试安排
    2021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公共课考试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段进行(附件1)。同一班级或同一专业考试科目,要注意科目之间的难度差异,避免连续高密度考试。榆中校区天山堂C301不安排考试,C201、C203按照“依申请审批、从严控制考生人数”的原则进行管理。
    五、其他安排
    (一)考务办公室安排
    期末考试期间,考务办公室分别设在榆中校区天山堂A区6楼教师休息室、第二教学楼A区二楼教师休息室(A205)、城关校区东区杏林楼二楼西侧教师休息室。
    (二)校区通勤车安排
    考试时间周内(周一至周五),即2022年1月3日-1月7日,1月10日-1月14日,在原通勤车班次基础上增发如下班次(发车路线与原班次相同):
    1.一分部→榆中校区天山堂:12:00,14:30;
    2.榆中校区天山堂→一分部:11:00,13:30,16:00。
    考试时间周末(周六、周日),即2022年1月2日,1月8日-1月9日,在原通勤车班次基础上增发如下班次(发车路线与原班次相同):
    1.一分部→榆中校区天山堂:9:30,12:00,14:30;
    2.榆中校区天山堂→一分部:11:00,13:30,16:00。
    (三)常备联系电话
    校医院(师生急救):5292678,5292120(榆中校区);8912645,8911120(城关校区)。
    保卫处(24h值守):5292156,5292110(榆中校区);8911110,8911119(城关校区)。
    教室多媒体故障报修:5292599(榆中校区),8915561(城关校区东区)。
    后勤保障:城关校区东区杏林楼张老师13919909454,榆中校区天山堂、第二教学楼姚老师13619345262。
    考务总负责:柴老师18518794346,赵老师13893256363。
    (四)相关材料报送地址
    电子文档发至yzjxk@lzu.edu.cn,纸质材料送至榆中校区综合办公楼A201室。
    (五)考风考纪举报电话及信箱
    教务处:5292121,yzjxk@lzu.edu.cn
    医学部医学教育教学处:8915205,yxyjwk@lzu.edu.cn
 
    附件:
 
 
 
 
                                       教务处 医学部医学教育教学处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