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发〔2022〕34号

 

 

关于开展2022年度本科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
辅修专业和辅修学士学位、微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兰州大学一流本科教育建设方案》《兰州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专业和课程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坚持“需求导向、质量为先、突出特色、交叉融合、合理规模”的原则,着力构建以主修专业为核心、以辅修为拓展、以微专业为补充的“4+2+3”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体系,充分发挥我校综合性大学优势,探索跨学科人才培养模式,增强学生的适应能力与竞争能力,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多元化、复合型人才,使学生获得更好的学习和成长体验。根据《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甘肃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兰州大学本科辅修专业和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度本科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和微专业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申报要求

(一)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必须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所依托的学科专业应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且分属两个不同的学科门类。项目设置应结合我校人才培养的基本定位和目标、专业特色优势以及办学条件,进行充分的论证。

(二)各教学单位应充分发挥学校多学科优势,推动基础学科与应用学科均衡协调发展,促进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不同学科之间的交叉融合,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突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促进学科融合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培养复合型人才,为学生进一步深造夯实跨学科基础。

(三)申请开设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的教学单位要制定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办法,明确选拔程序、管理方式、质量保障等内容。要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明确课程体系、培养模式、学位授予标准等内容。人才培养方案要进行充分论证,全面体现项目的课程要求、学分标准、毕业要求和学士学位授予标准,不得变相降低标准。

(四)申请开设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的教学单位应具备必要的师资力量和办学条件。开设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的依托专业原则上至少有一届毕业生且未中断正常招生。

(五)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通过高考招收学生。本科毕业并达到学士学位要求的,可授予双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只发放一本学位证书,所授两个学位在证书中予以注明。

二、辅修专业和辅修学士学位申报要求

(一)辅修分为辅修专业和辅修学士学位两个层次,与主修专业应归属不同的本科专业大类,以强化第二专业素养为导向拓展学生专业知识。

(二)申请开设辅修专业的教学单位应具备必要的师资力量和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符合复合型人才培养的要求。开设辅修专业和辅修学士学位的原专业原则上至少有一届毕业生且未中断正常招生。

(三)辅修专业和辅修学士学位所设课程为本专业主干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辅修专业总学分不低于30学分,辅修学士学位总学分不低于50学分。辅修学士学位必须包括实践教学、学位论文或毕业设计等环节,并将课程有序地安排在第三至第六学期。

三、微专业申报要求

(一)以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为导向,积极推进特定学术领域、跨学科、在地国际化3个方面微专业培育建设,加大复合型和应用型人才培养力度,多途径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二)申请开设微专业的教学单位应具备必要的师资力量和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符合复合型人才培养的要求。

(三)微专业总学分为10个学分,围绕某个特定学术领域、研究方向或者核心素养,提炼开设5门左右的核心课程,使学习者通过灵活、系统的培养,能够具备该方面一定的学术专业素养和行业从业能力。课程设置应具有高阶性、交叉性、挑战度,浓缩精炼新知识、跨学科基础知识,探索合理、有效的实验实践形式,提高课程的品质与效果,构建科学合理的核心知识体系,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

四、申请流程

(一)申请教学单位需填写相应申请表(详见附件1-3),同时提交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详见申请表中模板),须由专家进行论证,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报教务处审核。

(二)申请单位于6月2018点前将申请表(签字盖章的PDF版和word版)通过兰州大学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内涵提升项目管理平台(网址http://lzu.zlgc2.chaoxing.com/)进行上传并在线提交教务处。逾期不予受理。

 

人:王淑萍   李敏娜

联系电话:8914205  8912883

 

附件:1.兰州大学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doc

2.兰州大学辅修专业和辅修学士学位设置申请表.doc

3.兰州大学微专业设置申请表.doc

 

     兰州大学教务处

      2022年5月26

 

 

 

 

印发兰州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