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发〔2022〕94号

 

 

关于开展202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人才培养的总体设计和实施方案是落实学校办学指导思想,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的主要保障根据《兰州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校教〔2022〕102号)《兰州大学2023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方案》(校教发〔2022〕22号)相关要求,现就开展2023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为保障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质量,具体参照《兰州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校教〔2022〕102号)相关要求进行。

专班负责

各学院应根据《兰州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要求,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院领导班子成员、院教指委委员、专业负责人、教师代表为成员的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专班,全面负责组织修订学院各专业2023版人才培养方案。

充分调研

学院工作专班需充分吸收借鉴前期对2019版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情况总结、国内外一流大学相同相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研分析情况,结合学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问卷调查结果以及各学院走访调研分析情况,明确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以及实现该目标所需要的知识、能力、素质形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框架。

(三)严格修订过程

1.各学院应邀请与专业发展紧密结合的行业企业专家学者全程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通过行业企业专家的参与,进一步提升我校人才培养和社会需求、行业企业需求的契合度。

2.各学院按照《兰州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和一流专业建设、专业认证、专业评估相关要求,准确定位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毕业要求与专业教学标准,合理构建课程体系、安排教学进程、明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资源、教学条件保障等要求,形成本学院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初稿。

3.各学院需组织校内外同专业或相近专业领域专家学者对新版人才培养方案初稿进行论证,广泛征求意见,保留论证记录和相关材料

4.严格按照我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流程(详见《兰州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由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完成2023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二、材料报送

学院于2023年211日前将学院审核通过的2023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院长签字盖章PDF版及Word原版和《兰州大学202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审核表》(签字盖章PDF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办公室邮箱

 

  人:王淑萍   李敏娜   汉瑞欣

联系电话:8914205  8912883  8912805

电子邮箱:jwcjxjsb@lzu.edu.cn

 

附件:兰州大学202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审核表.doc

 

兰州大学教务处

2022年11月18

 

 

 

 

印发兰州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