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发〔2023〕11号

 

 

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确保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严肃学术纪律,强化学术诚信,加强学风建设,现就我校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结合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组织指导教师及学生认真学习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甘教高〔2022〕2号)和《兰州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校教〔2020〕119号),严格做好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工作,把好指导关、过程关、诚信关、质量关,完善毕业论文(设计)内部质量保障机制。

二、工作要求

1.时间节点要求。各教学单位要按照学校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体安排,落实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任务,严格按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

2.教学单位要求。各教学单位可结合各专业培养定位及目标要求,组织制定适合本单位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基本要求、写作规范、评分标准、管理细则;组织毕业论文写作和答辩技巧讲座、论文写作指导沙龙、研究生助教与本科生交流座谈等形式的交流活动,加强对本科生毕业论文写作、毕业设计能力的培养和提升;对学生撰写毕业论文和参与毕业答辩要进行严格管理,强化压力和责任传导,对不按时不认真完成者,可依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指导教师要求。指导教师(简称“导师”)要加强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认真把好质量第一关。要对所指导的学生提出明确要求,及时掌握和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适时调整指导方案,并对毕业论文(设计)的真实性负责,严格杜绝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特别要加强对不在校学生的关心关怀、过程指导和阶段性检查,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对于态度不认真或存在质量问题的论文,可按审核不通过处理。

4.学生要求。学生要按照学校和教学单位规定要求,牢牢树立质量意识,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和剽窃他人成果,自觉抵制论文买卖、代写行为。在毕业论文(设计)研究、实验、调研和撰写的全过程应主动与导师沟通交流,自觉接受导师的指导,及时向导师汇报进度进展、讨论研究结果、论点论据和困难问题等,独立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鼓励学生正式着装参加答辩。答辩时自觉遵守答辩时间,注意答辩礼仪。

5.中期检查要求。3月中下旬,各教学单位组织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从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开题、外文资料译文、文献综述、实验等工作的进展、质量以及导师工作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导师和学生,并建立改进跟踪机制,督促师生按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6.内部抽检要求。各教学单位要结合教育部及学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于正式答辩前,组织开展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情况摸底、全面抽检工作,有问题的及时整改,强化内部质量监控。内部抽检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且对上一年度抽检中出现“不合格”评审意见的专业和导师所指导的毕业论文以及超过基本学制的毕业生的毕业论文、导师指导的首批毕业论文、首批毕业生的毕业论文、当年指导本科生人数超过5人的导师指导的毕业论文进行重点抽检。鼓励跨学科跨专业交叉抽检和导师交叉抽检。

7.“文字复制比”检测。各教学单位须依据《兰州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中附件1“兰州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文字复制比检测及处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执行,严防学术不端。支持各教学单位进一步严格毕业论文(设计)P值和F值检测标准,从严引导学生树立规范意识和质量意识。

8.答辩规范要求。答辩委员会成员要求一般为3-5人,需设置专门的答辩记录人,明确答辩评分标准、答辩记录要求、答辩场地布置要求和学生陈述汇报及答辩委员提问交流时长等,强化答辩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的规范管理。鼓励各教学单位结合实际需要,探索开展预答辩或抽查答辩等有利于提升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和激励学生成长成才的举措。支持各单位积极邀请有关兄弟高校或行业企业专家参加答辩委员会。鼓励组织非毕业年级学生观摩答辩,鼓励面向全校上网公布具体答辩安排,推动跨学科学习交流。

9.成绩评定要求。导师和答辩小组在对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时,应严格按照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标准和要求进行评定,确保客观公正、全程透明。毕业论文(设计)成绩采用五级分制评定。

10.发掘和宣传优秀典型。鼓励各教学单位开展“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展览评比、辑录、出版和表彰等活动,选树一批示范引领典型,通过事迹报道、新老生专题交流、展板橱窗展示、课堂案例教学等方式,加大在各年级本科生群体中的宣传力度。

四、时间进度安排

1.3月31日前,各教学单位组织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并及时启动问题反馈和改进跟踪机制。

2.5月10日前,各教学单位组织完成答辩前检测。

3.5月25日前,各教学单位对检测“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组织评阅、答辩,并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登记表纸质版、电子版报送教务处。

4.5月28日前,教务处组织完成答辩后毕业论文(设计)终稿检测。

5.按学校要求,各教学单位须向图书馆组织提交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终稿。

毕业论文(设计)提交时间及检测时间,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各教学单位毕业论文成绩登记表等材料,需提交至教务处教学运行办公室(榆中校区至公楼A201,城关校区西区贵勤楼B207室);电子版材料同步发送至:sjk@lzu.edu.cn。

 

附件:

1.兰州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zip

2.兰州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模板(2022版).doc

 

 

 

                                      兰州大学教务处

                                       2023年3月6

 

 

 

 

印发兰州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