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与传播学院2023年新闻学专业(网络与新媒体)校内招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5   字体大小T|T
为充分发挥我校优势,满足网络与数字化媒体蓬勃发展对相关领域人才的需要,加强宽口径、厚基础、高素质、富有创新精神的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力度,我校新闻与传播学院新闻学专业(网络与新媒体)“2+2”复合型培养模式2023年继续面向全校本科生招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报名学生须确保无国家及学校不允许转专业的情形,且需同时满足以下五项条件:
1.2021级本科生(不含新闻与传播学院艺术学院和护理学院各专业学生)。
2.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6分(含)以上(外国语学院学生不作要求)
3.已修各门课程成绩不低于60分(包括任选性质课程),无补考记录,无“学业警示”及“校纪校规处分”记录
4.对网络、新媒体有强烈兴趣并具备一定基础(建议申请人通过选修或旁听课程的方式对本专业教学内容进行全面了解后再申报)
5.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表达能力和专业发展潜力。
以上条件若有其中一条不符合,请勿提交材料。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4月21-511日,经申请学院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通过学校OA系统oa.lzu.edu.cn:流程—学生事务—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专业招生报名表)申请待新闻与传播学院教学秘书初审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进群等待后续通知初审不通过请勿扫描二维码。
联系人:张晶晶
联系电话:0931-8913736/0931-5292732
三、报名材料
通过学校OA系统提交申请时,请将本人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和兰州大学学生历年成绩单(需包含申请学院教学秘书签字)以附件形式上传系统,材料不实、不全者不予受理。
四、选拔与录取
1.通过初审学生需参加新闻与传播学院组织的专业基础测试、面试(包括专业知识、思政考核和心理测试)。专业基础测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新闻与传播学院另行通知。
2.本次招生规模为30人。
3.学院成立2023年网络与新媒体招生工作小组,统筹负责综合笔试、专业面试、思政考核和心理测试等事项根据结果择优录取。
4.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报送教务处备案,在教务处主页公示录取结果以学校发文为准。
附件 兰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新闻学专业(网络与新媒体方向)介绍.doc
 
教务处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