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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11工程”高校简介
问:“985工程”高校简介
问:兰州大学是“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问:兰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问:“双学位”和“副修专业”
问:“专业”与“专业类”的区别
问:“基地班”专业的含义及兰州大学“基地班”情况
 
问:“211工程”高校简介
答:“211工程”是中国政府面向21世纪,重点建设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和重点学科的建设工程。

  一、“211工程”建设的目的
  实施“211工程”,是中国政府推进高等教育发展,促进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一项重要措施。这一工程的实施旨在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培养高层次人才,对提高国家高等教育水平,加快国家经济建设,促进科学技术和文化发展,增强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能力,实现高层次人才培养基本立足于国内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二、总体建设目标及任务
  面向21世纪,在“九五”期间,重点建设一批高等学校和重点学科,并在此基础上经过若干年的努力,使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以及一批重点学科在教育质量、科学研究、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等方面有较大提高,在高等教育改革特别是管理体制改革方面有明显进展,成为立足国内培养高层次人才、解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基地。其中,一部分重点高等学校和一部分重点学科,接近或达到国际同类学校和学科的先进水平,大部分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上取得较大成绩,适应地区和行业发展,总体处于国内先进水平、起到骨干和示范作用。
  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
  “211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学校整体条件、重点学科和高等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三大部分。   1、学校整体条件建设:造就一大批学术造诣较深、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特别应加速青年学术带头人的培养,保持一支政治业务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人员精干、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和管理干部队伍;深入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确保教育质量有较大地提高;加强教学、科研必需的基础设施建设,实验室建设和公共设施建设,为培养及吸引优秀人才创造必需的生活、工作条件;提高办学规模效益;加强科学研究工作,努力实现科研成果产业化,加快科学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步伐;推进办学体制改革,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增强高等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扩大我国高等教育在国际上的影响。
  2、重点学科建设:主要是增强科技前沿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的能力。在部分有条件的学校中选择一些对国家的经济建设、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等领域产生重大影响,能够解决本领域的重大科技问题,并有望取得突破性成果的重点研究基地,加强培养人才的实验条件,拓宽学科面,形成一批学科基础相关、内在联系紧密、资源共享、具有特色和优势的学科群、学科基地,以持续培养本领域高水平的骨干人才。要努力形成覆盖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主要行业和领域、带动学科和科技发展、分工合理、相互配套的重点学科体系。
  3、高等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主要包括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图书文献保障系统、现代化仪器设备共享系统等建设内容。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将连接全国主要高等学校,并与国际网络联网,为我国教育、科技和社会各界提供信息服务。图书文献保障系统以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为依托,设立全国综合文献中心和一批学科文献中心,与国内外文献系统广泛联网,建立文献信息子网。根据地区优势,在全国高等学校比较集中的中心城市,结合高等学校重点学科的建设,设立现代化仪器设备共享服务中心,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
  “九五”期间“211工程”建设规划任务:
  1、首先重点建设2所高等学校,使其在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的整体水平上,接近和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在国际上确立较高的声誉和地位。
  2、着重提高和改善25所左右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密切相关、重点学科比较集中、承担较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任务的高等学校的教学和科研基础设施条件,使其在人才培养质量上有显著提高,一些重点学科接近或达到国际水平,并在高等学校中起到骨干和示范作用。要注重支持与基础产业、支柱产业密切相关院校和重点学科点的建设,加大国家急需的高级专门人才和应用技术人才的培养力度,以体现“211工程”建设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
  3、加强300个左右与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国防建设密切相关的重点学科点,增强持续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相关领域高水平人才的能力。
  4、完成高等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基本框架建设。
  “211工程”的具体建设方式:
  原则上将主要建设内容统筹考虑在拟确定的重点建设大学和要提高、改善的大学中进行,以体现资金的有效使用和发挥高等学校的综合效益。少数重点学科及其他建设项目可安排在另外一部分高等学校中进行。
  三、工程建设资金
  “211工程”所需建设资金,采取国家、部门、地方和高等学校共同筹集的方式解决。按现行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建设资金主要由学校所属的部门和地方政府筹措安排,中央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给予支持,对工程建设起推动、指导和调控作用。
  部门和地方政府的专项资金,要优先保证国家重点学科、高等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需要,适当安排有关高等学校上水平所必须的基础设施建设。中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补助国家重点学科和高等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补助少数高等学校整体水平提高所需基础设施的建设。   
  四、建设程序与组织管理
  “211工程”作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第九个五年计划,从1995年起实施。
  1、国务院成立了“211工程”部际协调小组,协调决定工程建设中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协调小组由国务院、国家计委、国家教委和财政部的主管领导组成。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211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管理和检查评估工作。办公室由国家教委、国家计委和财政部的有关同志组成,地点设在国家教委。
  2、“211工程”按国家基建程序进行审批和管理。中央行业主管部门和省(区、市)人民政府,商国家教委对申请进入“211工程”的备选院校和学科点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有关主管部门需向国家教委报送预备立项备案材料。根据“211工程”总体进度要求和国家财力可能,由国家教委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向国家计委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国家计委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目标和标准,部门、地方和院校自筹资金落实情况,以及中央专项资金的安排,进行综合平衡和审核,条件成熟一所,批准一所。经审定批准进入“211工程”的项目,由国家计委商财政部和国家教委在年度计划中滚动安排中央补助投资并付诸实施。对符合“211工程”建设要求、与国民经济发展重点密切相关、自筹资金落实不需要中央专项支持的高等学校,也可列入重点建设计划并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3、“211工程”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管理。各项目主管部门按照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和实施进展要求,具体负责本部门和本地区“211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认真抓好所属建设项目的各项工作,确保按期保质完成。
   五、“211工程”建设进展情况
  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直接关心指导下,在国家计委、教育部和财政部的协调领导下,“211工程”建设进展平稳顺利。
  “九五”期间,在“211工程”学校中共安排了602个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其中人文社会62个,占10%;经济政法57个,占10%;基础科学89个,占15%;环境资源42个,占7%;基础产业和高新技术255个,占42%;医药卫生66个,占11%;农业31个,占5%。
  “九五”期间,“211工程”建设资金总量约为183亿元。其中,用于重点学科建设资金63.88亿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资金35亿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0.06亿元,配套设施建设资金73.32亿元。
  “211工程”建设实施以来,推动了高等教育的整体发展,推动了部门与地方的共建和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学,充分调动了各方面的办学积极性,同时也带动了学校办学思想的变化。学校办学条件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全国高等教育数字化信息平台初步建立,公共教学设施建设初见成效。“211工程”学校确立了以重点学科建设为核心的指导思想和学科建设在学校发展中的核心地位,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进一步提高,科研装备水平有了较大幅度提高,明显增强了其开展科学前沿领域研究和解决经济建设重大问题的能力,师资队伍建设得到重视,为稳定和吸引人才创造了一定的工作条件。“九五”期间,“211工程”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产生了一批标志性的成果。
  “211工程”“九五”期间建设已经基本结束,“十五”期间建设已经开始。
问:“985工程”高校简介
答:1998年5月4日,江泽民同志在庆祝北大建校100周年大会上向全社会宣告:“为了实现现代化,我国要有若干所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此后,教育部决定在实施“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重点支持部分高校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简称“985工程”。

  “985工程”重点建设的34所高校是: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南京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东南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湖南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南大学、吉林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四川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中山大学、兰州大学、东北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同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

问:兰州大学是“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答:兰州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之一。
问:兰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答:为了加强本科生专业管理,激发和调动学生学习的自觉性与积极性,因材施教,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经学校确认学生有特殊困难或某种疾病,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它专业学习者; 3.新生入学时,因学校录取工作原因造成现专业与本人志愿严重不符者。 第二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者; 2.定向生; 3.本科三年级以上者(含三年级),“2+2”人才培养模式除外。 第三条 转专业办理程序: 1.新生调整专业,在入学后三周内由学生本人向招生办公室申请调整专业; 2.对已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在第二学年第一学期开学两周内集中受理转专业申请。程序如下: 1)凡对某一其它专业有志趣,且在本专业学习中成绩位于前30%者,均可由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 2)经学生所在学院核准后,由所在学院商拟转入学院并经教务处核准,确定拟转入专业的名额。 3)由拟转入学院,在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基础上,采取适当的考核方式,择优录取,由学生所在学院报教务处审批。 3.学生在学院内转专业,由学院根据转专业条件,按上述程序的基本要求,并经研究决定后,报教务处备案。未做备案者,转专业无效。 4.批准转专业的文件下发后,学生须在两周内到教务处办理转专业手续。 第四条 有关规定: 1.学生转专业时,跨学院转专业一般编入下一年级,学院内转专业一般编入同一年级。 2.转专业后,若新专业学费标准高于原专业者,则须交清当年学费,不得拖欠,以后,则按新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3.经学校批准转专业的学生,所取得的公共课学分仍然有效;其余已取得学分的非新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则按选修课记入本人成绩表;所缺新专业的必修课、指选课必须补修。 第五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问:“双学位”和“副修专业”
答:双学位:学生在攻读主修专业(即:第一专业,是学生入校时所学专业)学士学位的同时,又修读不同学科门类的另一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总学分不得低于50学分,所设课程为主要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和毕业论文。

 “跨学科双学位班”是我校为拓宽学生知识面,进一步增强学生就业竞争力,培养复合型人才而推出的又一改革举措。是全面推行素质教育,促进学科间的交叉渗透,培养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的需要。
 
  副修学生申请修读副修专业,必须跨专业类修读。副修专业总学分不得低于30学分,所设课程为主要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必须的实践教学环节。

 详见《兰州大学副修及双学位制度管理办法》  
 http://jwc.lzu.edu.cn/2005/content.asp?FHid=167
问:“专业”与“专业类”的区别
答:专业类与专业的区别:若干个属同一学科的专业组成专业类,是多个专业的集合;专业则是单一和独立的。

  大类招生、宽口径培养的招生模式就是学生在低年级学习基础课程,高年级时进入学科领域学习专业课程。学生通过对学科、专业的学习和了解后,结合自己的兴趣、特长,再在院系范围内自主选择专业。这样的招生模式的优点是相对降低了考生填报高校专业志愿的风险,可以让学生对不同的专业有更为深入的了解,以便选择自己真正喜欢和擅长的专业;同时,大学期间的学科知识面也将更加宽广,有利于拓宽未来的发展选择面。

  考生注意:

  填报专业志愿时,请注意哪些院校、哪些专业实行“按大类或按院系招生”,分别按照哪些“类”招生,“类”中分流哪些专业和方向,什么时间分流专业,专业或专业方向分流的要求是什么等。

  有的院校只有少部分专业按照大类招生,要事先了解清楚。而且,按照大类招生的专业每年也会有新变化,这也需要了解清楚。


问:“基地班”专业的含义及兰州大学“基地班”情况
答:为了加强基础性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的培养,从1991年至1996年,教育部有计划、有步骤地分四批在全国部分高校建立了83个“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简称“理科基地”),这其中包括兰州大学地理学、物理学、化学和生物学基地;1995年批准建立了51个“国家文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简称“文科基地”),其中包括兰州大学历史学基地;2002年教育部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共同批准在包括兰州大学在内的36所高校建立了“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 除上述6个国家人才培养基地外,兰州大学还于2002年和2005年向甘肃省教育厅申请并得到批准建立了“甘肃省信息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核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含原子核物理及核技术、放射化学2个专业方向)和“理论与应用力学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于1990年和2001年分别建立了数学和经济学校级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2003年,兰州大学与中国气象局合作共同建立了“大气科学基础科学研究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这种局校合作共建人才培养基地的模式也是我国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的改革与创新。 至此,兰州大学拥有各级人才培养基地12个,拥有国家理科基地总数位居全国高校第四,是少数几个基地相对集中的高校之一。而且,兰州大学理科基地在结构上形成了“数、理、化、生、地、力”学科齐全、有利于发挥整体效能的格局。 多年来,学校将基地建设置于带动整个本科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高度。经过探索与实践,学校基地办学指导思想、人才培养思路进一步明确,形成了适合基础性人才培养的教学方案和培养模式,取得了很好效果。 一、基地办学指导思想和人才培养模式 兰州大学基础学科齐全,教学和科研力量雄厚,学校素有重视本科教学的优良校风,学校的基地办学指导思想包括:基地整体性建设;打破专业方向界限,按一级学科培养人才;针对学生实际,制定具有学校特色的"高标准、强培养、严要求、高质量"的方案;坚持本科培养阶段的相对独立层次,但在课程设置和教学设计上保持与研究生教育的恰当衔接;基础性人才的培养单独设班等。经过多年实践,学校探索出了"强化基础,加强实验,因材施教,重视创新"的人才培养模式。 二、基地的师资队伍 学校基地教师队伍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结构合理,高职教师比例、博士学位教师比例、科研实力等,在校内各院、系中都是最好的。公共课任课教师在全校公开聘请,坚持教授和博士生导师给低年级学生讲授基础课的传统。专业基础课由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的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其中既有科学院院士、博士生导师,也有国家跨世纪人才和留学归来的学术新秀。 三、基地学生的选拔与管理 为保证基地生源质量,学校自建立基地以来实行新生入学后考试选拔制和培养过程中动态对流制度。2004年起将人才培养基地直接列入招生计划,基地班学生选拔直接纳入招生过程,各基地择优录取35名左右优秀学生组成相关专业的基地班,同时各专业还设有普通班。每学年根据学生成绩,基地班与普通班间实行大约5-20%的对流,通过竞争激发学生学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始终保证基地班学生质量,促进拔尖人才脱颖而出。同时,基地对优秀学生实行"学士-硕士-博士"连读制度。 四、基地人才培养效果 经过四年培养,基地毕业生的质量从整体上达到优秀水平。以考取研究生的比例看,2003年学校各基地的平均考取率在80%以上,为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等著名高校和科研单位输送了一大批优秀研究生生源,基地班学生绝大多数在本科和研究生学习阶段都获得过不同级别的奖励。 五、基地科研培训项目与基地奖学金 2003年开始学校设立了“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科学研究培训项目”(简称基地科研培训项目),每年各基地有大约10-12%的基地建设经费用于基地高年级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培训。立项项目同时纳入学校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对其中的优秀成果,推荐参加“挑战杯”等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并对项目完成人给予学分奖励等。同时,从2003年起学校在原有奖学金的基础上设立了“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奖学金”(简称基地奖学金),每年有不超过各基地年项目资助经费6%的部分用于奖励基地品学兼优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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