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免监考制度试行办法

发布时间:2005-09-27   字体大小T|T
为进一步推进学风和考风建设,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强化诚信自律,学校决定在部分班级试行免监考制度,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和程序
1.免监考班级实行申请制。
2.申请班级必须有良好的班风、学风和考风,在近两个学期的各类考试中没有出现过违纪和作弊现象。
3.申请免监考的班级经班委会广泛征求全班同学意见后,提出书面申请,班主任或辅导员签名同意。
4.申请免监考的班级,应承诺严格执行学校考场管理规定、考试纪律和本办法各项规定,确保免监考考场井然有序。
5.学院应重视免监考班级的学风和考风建设,在每学期考试结束后,及时总结经验,推进并完善免监考制度的实施。
6.跨班级组织的考试不实行免监考。
7.本方案在基地班、曾经获得过“三好班级”等校级以上集体荣誉的本科班优先试行。

二、申请时间和方法
符合以上条件,申请免监考的班级应于每学期期末考试前一个月将申请书递交所在学院,由学院审批,报教务处备案,获得免监考班级资格。

三、实施免监考的期限和方法
1.获得免监考资格的班级期末考试各门课程的考试均不再安排专门监考人员,直至该班级因故被取消免监考资格为止。
2.免监考班级所在考场统一挂牌,考场记录由主考教师填写。
3.参加免监考考试的考生应按指定座位参加考试。

四、奖励措施
1.实施免监考的班级在今后各类评奖中优先考虑,并适当提高评奖推荐指标比例。
2.所有免监考班级在校内公布。
3.连续保持一年以上的免监考班级给予奖励。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将被取消免监考资格
1.实施考试过程中出现违反考试纪律或作弊现象的。
2.班委会提出撤消并向所在学院递交书面申请的。
3.批准为免监考班级后,放松学风、班风建设,不关注集体活动,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情节较为严重的。
4.出现其他被认为必须取消免监考资格的情况。

六、有关处罚措施
1.批准为免监考的班级在考试过程中,如发现作弊现象,作弊者处以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2.撤消免监考资格的班级在校内予以公布。
3.被撤消免监考资格的班级取消当年各类先进集体评选资格。

七、其它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并处理。
附件1:兰州大学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附件2:兰州大学期末考试免课程监考申请表文件下载


 

                            兰州大学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本人是参加兰州大学期末考试的考生,所在考场属学校免监考考场,我已阅读并了解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兰州大学考场纪律》和《兰州大学学生违反考试纪律处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并保证按照规定的要求参加考试。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保证参加考试所带证件及所填写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缺失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
2.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巡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严守考场纪律、诚实守信,做到自尊、自重、自警、自律;杜绝夹带、偷看、传递纸条、交头接耳、暗示、代考等舞弊行为发生。 
3.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和兰州大学相关考试法规、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如有违法、违纪、违规和弄虚作假行为,自愿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根据国家和兰州大学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决定,接受处罚。

 
 

                                   承诺人: _____________(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