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发〔2016〕14号 |
关于建立兰州大学首批创新创业教育基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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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和落实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持续深入促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机融合,根据工作安排,综合考虑学科特色和分布,决定建立我校首批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名单如下: 药学专业本科生新药创新技能培训基地 管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基地 人民日报社甘肃分社创新创业教育基地 北京市齐致(兰州)律师事务所 兰州大学中兴通讯联合创新创业教育基地 兰州大学白银产业技术研究院创新创业教育基地 榆中草地农业系统综合试验站 马衔山地球科学实践教学基地 希望各学院结合专业特色,坚持实践育人,推动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形成校企、校地共建、共管的校外创新创业教育模式,大力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特此通知。
兰州大学教务处 201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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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教务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