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发〔2016〕14号

 

 

关于建立兰州大学首批创新创业教育基地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和落实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持续深入促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机融合,根据工作安排,综合考虑学科特色和分布,决定建立我校首批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名单如下:
药学专业本科生新药创新技能培训基地
管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基地
人民日报社甘肃分社创新创业教育基地
北京市齐致(兰州)律师事务所
兰州大学中兴通讯联合创新创业教育基地
兰州大学白银产业技术研究院创新创业教育基地
榆中草地农业系统综合试验站
马衔山地球科学实践教学基地
希望各学院结合专业特色,坚持实践育人,推动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形成校企、校地共建、共管的校外创新创业教育模式,大力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特此通知。

 

 

兰州大学教务处
2016年3月28日

 

 

 

 

印发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