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发〔2022〕98号

 

 

关于申报2022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兰州大学一流本科教育建设方案》《兰州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要求,为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加快建设一流本科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说明及选题范围

(一)申报类型

本次申报包含重点项目、委托项目和一般项目(学校备案)。重点项目由教务处负责组织立项评审,学校委托项目,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立项资助,一般项目(学校备案)由各教学单位负责本单位项目的申报、立项、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在项目结题报学校审核认定通过后,列为校级一般项目。各教学单位应根据《兰州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并结合实际情况,拟订详细的项目申报和实施指南。

(二)选题范围

1.重点项目:鼓励跨行业、跨学校、跨学科、跨部门以团队形式组织申报解决当前学校教育教学重点、难点或热点问题,对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有较大影响,能取得实质性成果,并有较高应用价值的项目,优先立项已有一定相关教育教学实践和研究基础的项目,充分发挥理论指导实践、实践检验和完善理论的相互作用。申报选题参考指南详见附件1。

2.委托项目:由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委托相关单位或教学、管理团队开展。

3.一般项目(学校备案):选题不限,专任教师在50人以下的学院至少需立项2项;专任教师在51—100人的学院至少需立项4项;专任教师在100人以上的学院至少需立项6项。

二、申报条件及完成时限

(一)申报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获得博士学位的教职员工,应具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或管理经验,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二)每个项目负责人每年度限报1项教改项目,团队成员应结构合理,能充分发挥各自专长,经费预算合理。在研教改项目负责人在提交项目结题材料前不得以负责人身份再次申报教改项目(委托项目除外)。

(三)申报项目的完成时限一般为2年,确因项目研究需要,项目负责人可向归口管理单位申请延期结题,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

三、申报名额

本年度拟立项校级重点项目30项左右,各教学单位可择优推荐2项申报项目,参与校级重点项目的评审。

除各教学单位限额申报的重点项目外,学校还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围绕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直接委托相关团队或单位开展委托项目的研究工作。

四、项目评审与立项程序

所有申请本年度教学研究重点项目的团队须参加现场答辩,委托项目不参加答辩,一般项目由各教学单位组织立项答辩。请教学研究重点项目申报人提前准备汇报PPT和答辩材料,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学校将根据评审专家组评审意见和各单位推荐意见确定拟立项名单,经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立项名单,重点项目和委托项目由学校发文立项,一般项目由各教学单位发文立项。项目立项后,学校和各教学单位应按照《兰州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相关要求统一管理。

五、时间安排与材料报送

(一)申报时间

2022年12月6—23日。

(二)申报方式

本次重点项目和委托项目的申报实行网上申报,各单位请登录兰州大学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内涵提升项目管理平台(网址http://lzu.zlgc2.chaoxing.com/),根据操作说明和申报材料格式要求,在线填写和上传《2022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及相关支撑材料。重点项目和委托项目申报材料须先由所在单位初审通过并签署推荐意见后,报学校评审立项。

一般项目由学院自行组织申报及立项管理,并填写《XX学院/单位2022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院级一般项目立项汇总表》(附件3)报学校备案。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淑萍  李敏娜  汉瑞欣

办公电话:8914205  8912883  8912805

办公邮箱:jwcjxjsb@lzu.edu.cn

 

附件:1.2022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重点项目申报选题参考指南.doc

     2.2022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doc

     3.XX学院2022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院级一般项目立项汇总表.xls 

兰州大学教务处

2022年12月6日

 

 

 

 

印发兰州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