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发〔2023〕6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榆中校区本科教学管理服务工作的
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相关工作部署安排,为进一步加强榆中校区本科教学管理服务工作,切实发挥好榆中校区这一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阵地作用,经研究,学校决定自本学期起,明确全校教学管理人员在榆中校区的办公时间并面向全校师生公布。具体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一)教务处工作人员

负责教学运行的工作人员在榆中校区办公时间为正常工作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考试中心工作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安排;其他工作人员在榆中校区办公时间原则上每周不少于2.5天。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二)教学单位相关人员

1.各教学单位须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参照教务处工作人员安排,研究确定本单位教学管理人员每周在榆中校区的固定办公时间。具体安排须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并报教务处备案。

2.医学各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在榆中校区的办公时间,由医学部医学教育教学处统筹负责并向师生公布。

3.鼓励各教学单位在榆中校区以多种方式开展师生、本研交流活动,多渠道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二、相关说明

(一)请各教学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制定本单位榆中校区教学管理人员办公时间方案,并于2月17日18:00前将电子版报至教务处教学运行办公室。电话:5292121;邮箱:yzjxk@lzu.edu.cn。

(二)请各教学单位将本单位教学管理人员在榆中校区的实际工作情况纳入本单位年度考核方案,学校将在教学单位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中予以认定。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教务处工作人员榆中校区办公时间安排.xls

 

 

              兰州大学教务处

               2023年2月14


 

 

 

 

印发兰州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