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发〔2023〕29号

 

 

关于公布2022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本科教学建设项目检查与验收工作的通知》(校教发〔2022〕100号)要求,学校2022年主要针对以下几类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开展检查工作:2020年立项校级重点项目和委托项目、2021年立项校级重点和委托项目、2020年教学单位立项院级一般项目、往年延期结项校级项目。现将检查结果公布如下:

一、2020年立项校级重点项目和委托项目

经评审,1项重点项目通过中期检查;31项项目(30项重点项目和1项委托项目)通过结项验收,其中19项项目结项结果评定优秀,12项项目结项结果评定合格。

二、2021年立项校级重点项目和委托项目

经评审,26项项目(24项重点项目和2项委托项目)通过中期检查,1项重点项目提前结项,结项结果评定合格。

对于上述所有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拨付剩余70%建设经费,由学校直接拨付至项目完成人所在单位。本年度拨付经费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执行完毕(含暂付款),否则将按照相关规定收回。项目管理和经费管理参照《兰州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校教〔2019〕17号)和学校财务相关规定执行。

2020年和2021年以“委托项目”方式立项建设的课程类项目,按课程类项目类型进行检查,相关结果另行通知。

三、2020年教学单位立项院级一般项目

根据《兰州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要求,一般项目由学院(含校内各相关单位)归口统一组织实施和管理,由学校统一发文认定。

经评审,认定35项院级项目为校级一般项目,其中11项结项结果评定优秀,24项结项结果评定合格。

四、延期结项校级项目

根据《关于对往年未结项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补充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对2017年以来尚未结项的校级项目进行结项验收。

经评审,19项项目通过结项验收,结项结果评定合格。2项项目撤项。

以上项目验收结果详细信息见附件。

 

附件:2022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检查结果汇总表.xls

 

                               兰州大学教务处

                               2023年4月10日

 

 

 

 

印发兰州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