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发〔2023〕34号

 

 

关于开展2023年度本科专业设置及调整优化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文件精神,根据《兰州大学一流本科教育建设方案》《兰州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专业和课程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兰州大学本科专业设置与动态调整办法》《兰州大学本科辅修专业和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要求,学校决定启动2023年度本科专业设置及调整优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积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为引领,做强我校优势专业,形成人才培养高地,做优我校特色专业,实现分类发展、特色发展,全面推动我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主动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知识创新、科技进步、产业升级需要,做好学科专业优化、调整、升级、换代和新建工作。坚持“需求导向、质量为先、突出特色、交叉融合、合理规模”的基本原则,着力构建以主修专业为核心、以辅修为拓展、以微专业为补充的“4+2+3”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体系,充分发挥我校综合性大学优势,探索跨学科人才培养模式,增强学生的适应能力与竞争能力,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多元化、复合型人才,使学生获得更好的学习和成长体验。

三、本科专业设置及调整优化申报类型

本次本科专业设置及调整优化申报包括以下五类:

1.新增本科专业;

2.调整优化现有本科专业;

3.本科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

4.辅修专业和辅修学士学位

5.微专业。

四、申请流程

1.申请教学单位需提交相应申请表(详见附件)及相关材料,经专家论证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报教务处审核。

2.申请单位于52018点前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签字盖章的PDF版和word版)通过兰州大学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内涵提升项目管理平台(网址http://lzu.zlgc2.chaoxing.com/)进行上传并在线提交教务处。逾期不予受理。

 

人:王淑萍   李敏娜   汉瑞欣

联系电话:8914205  8912883  8912805

办公地点:城关校区西区贵勤楼B208室

 

附件:1.新增本科专业申报要求.zip

2.调整优化现有本科专业申报要求.doc

3.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申报要求.doc

4.辅修专业和辅修学士学位申报要求.doc

5.微专业申报要求.doc

 

                 兰州大学教务处

                              2023421

 

 

 

 

印发兰州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