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公共课缓考安排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校教发〔2023〕46号)要求,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缓考时间安排在2023年9月2日至6日,其中9月2日至3日(周六、周日)安排公共课缓考。现将2023年秋季学期公共课缓考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公共课缓考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
二、考试要求
1.严格按照考试管理规范做好本次考务安排及监考工作。考场一旦确定或发布,不得更换。
2.监考教师务必注意区分考场内科目及试卷类型,提醒并协助学生核验试卷是否与学生本人缓考科目相符,并现场做好缺考及异常情况登记。
3.考生必须携带证件(学生证、校园卡)按时间、地点安排参加考试。无有效证件(证明)者一律不准参加考试。
4.考生不得自备草稿纸参加考试。根据学籍管理办法,缺考者将在成绩单中据实记载。
三、其他要求
1.考务管理要求。各公共课科目缓考开始后,请及时组织考生签到,并将缺考考生情况现场第一时间反馈至各相关学院,以便相关学院有针对性地做好学业关注、学业帮扶以及课程重修指导等工作;各公共课科目缓考结束当天,请公共课开课学院第一时间将缺考考生详细情况报给教务处(附件2)。
2.成绩录入要求。补、缓考工作结束后,所有成绩录入工作须于5个工作日全部完成,以免影响学生课程选读、课程重修以及学生降级试读和退学处理、学籍调整等工作。
四、联系方式
教务处教学运行办公室: 5292121,yzjxk@lzu.edu.cn。
附件:
教务处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