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基地班与普通班对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5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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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院:
为保证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激发学生学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各人才培养基地在管理过程中实行动态对流制度,于第二、第三学年每学年与普通班对流一次,第四学年将不再进行对流。
学院可根据学校相关政策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对流方案,确定对流比例和范围,经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报学校备案。经学校备案后,根据对流方案审核对流条件和资格,确定对流学生名单,并在全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应包括相应的对流方案和选拔程序等。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应及时安排学生到相应专业班级学习,并认真填写《兰州大学2023-2024学年基地班对流情况一览表》。教务处汇总后正式发文公布,并调整对流学生学籍。
请各有关学院于9月12日前通过OA流程(教学事务—基地、萃英、强基班对流办理单)报送本学院对流方案,并于9月20日前通过OA流程(教学事务—基地、萃英、强基班对流办理单)提交《兰州大学2023-2024学年基地班对流情况一览表》及相关材料。
联 系 人:王淑萍 汉瑞欣
联系电话:8914205 8912805
兰州大学教务处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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