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兰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教〔2025〕26号,简称“2025版转专业办法”),我校2025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即日启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程序
(一)学院制定接收方案
5月19日前,各学院按照“2025版转专业办法”制定接收方案,并将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报送教务处。接收方案中须明确2025年度一、二、三年级的具体接收条件和拟接收最大人数以及工作流程、考核方式、接收名单确定及递补原则、降级条件说明、考核时间地点、咨询联系方式(含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办公地址等必要信息)、投诉渠道等。
(二)教务处审核接收方案
5月20日前,教务处审核完成各学院转专业接收方案。然后,由各学院在本院网站进行公布。教务处主页同步发布“2025年度各学院本科生转专业接收方案”链接汇总,以便学生查阅相关学院转专业工作具体要求。
(三)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
5月20日至5月26日,所有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1周内,通过兰州大学个人工作台(my.lzu.edu.cn,服务大厅-学生服务)提交“本科生转专业申请”。每名学生仅限提交一个转专业申请。
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务必根据自身专业兴趣、专业发展潜质、已完成或修读课程学分学时情况、个人学习能力及职业发展规划,仔细对照拟申请转入专业(类)培养方案,慎重提出转专业申请。其中,二、三年级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如果没有充分的准备,可能面临连降两级且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无法顺利完成学业的局面。
(四)学生所在学院进行资格审查
6月2日前,学生所在学院在1周时间内完成申请转出学生的资格审查。
(五)接收学院进行资格审查
6月9日前,接收学院严格审核把关,在1周时间内完成申请转入学生的资格审查。
(六)接收学院开展考核与审批
6月20日前,接收学院对具备考核资格的学生进行综合能力素质考核(相关专业可包含体检要求)和考核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学院公示期间,学生可以到拟接收学院先行办理报到手续并签字确认拟转入年级及专业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接收学院将最终转专业结果按照“兰州大学2025年度转专业学生一览表”(附件4)填写并及时报送至教务处审核备案。
(七)教务处公示发布转专业结果
7月1日前,教务处完成各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的审核及公示。学校公示满5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以学校正式文件发布2025年度转专业学生名单。学校转专业结果一经公布,不得变更。
(八)学籍调整及个人学习计划制定
转专业文件发布后,教务处统一进行学籍调整。转专业学生根据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学期教学计划,在接收学院的指导下,认真制定每学期课程修读计划,做好个人学习进度安排和学业发展规划。各专业培养方案可到接收学院网站查询或参考《关于发布<兰州大学202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校教〔2023〕66号)。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规范与过程管理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2025版转专业办法”开展工作,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学生和学院双向选择”的原则,加强对学生学业生涯规划和专业学习的指导,引导学生理性选择专业、合理制订学习计划。
(二)加强学生权利保障与指导服务
各学院应做好学生转专业的政策宣讲和咨询答疑工作,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回复咨询邮件。学生完成转专业后,各接收学院应指导学生做好原专业修读课程及学分的转换认定(同类课程,高学分学时课程可转换认定为低学分学时课程,反之不可)和转入专业的新学期选课工作。2023版培养方案和学业要求,如有变动或调整,应及时告知学生。
三、重要说明
(一)自2025年起,放宽申请资格与次数限制
1.申请年级范围
(1)一年级本科生可申请全校范围内转专业。
(2)二年级本科生可申请在学科相近学院间转专业(详见附件3)。
(3)三年级本科生可申请所在学院内转专业。
2.转专业次数
取消原政策中“在校期间已有过一次转专业记录的”不能转专业的限制条款。
(二)优化受处分学生申请资格
取消原政策“在校期间受过警告(含)以上处分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的限制条款。
(三)转专业接收方案制定说明
学院在制定接收方案时,不可对成绩绩点、算术或加权平均分、外语四六级成绩作限制性要求。外国语学院各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申请转入的学生做外语四六级成绩等语言能力要求。接收专业如对身体条件限制和要求的,应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附件2)政策规定,在方案中明确提出相关专业体检要求。接收专业为大类招生的学院,可以按专业类确定接收方案。
(四)学生转专业后注意事项
1.学业提醒
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应完成2025年春季学期已选课程的各项教学活动和课程考核,并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无故旷考、考试不及格和超出最长学习年限者,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可在学校学院教育教学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跨年级跨专业修读课程,灵活调整个人学习计划及进度,满足提前毕业条件的可申请提前毕业。
2.降级说明
获准转专业的学生,由接收学院结合学生意愿、专业教学计划和学生课程修读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且经学生本人确认后再编入相应年级。如学生已完成转入专业(类)培养方案所要求的专业必修课程学时学分,可选择不降级或只降一个年级(适用于二、三年级转专业情况),一年级转专业的学生,可视个人情况选择降级或不降级。如有较多学分尚未完成且未降级到相应年级,可能面临较大的学业压力。
五、咨询方式
(一)教务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静静
电子邮箱:jxk@lzu.edu.cn
联系电话:0931-8912032,0931-5292122
办公地址:城关校区西区贵勤楼B201,榆中校区至公楼A201
(二)各学院联系方式
请查看“各学院教学秘书老师通讯录”(附件5)或各学院接收方案。
(三)校内邮箱、服务大厅系统
联系电话:0931-8912066
(四)纪检监察机构
电子邮箱:jwjc@lzu.edu.cn
联系电话:0931-8912159
教务处
2025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