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12月本科生换发毕业证书、补授学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兰州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拟定于2025年12月下旬举行。现就此次本科生申请换发毕业证书、补授学士学位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学生提出申请
(一)工作要求
按照“逐一落实、及时通知”的要求,安排专人“点对点、一对一”通知符合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补授学士学位条件的毕(结)业生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二)申请对象
2024届、2025届毕(结)业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来华留学本科生。
(三)资格审核
学院收到学生材料后,须通过教务管理信息系统(简称 “教务系统”)对学生毕业条件、学士学位授予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并准确统计、汇总学生基本信息数据后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如仅申请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经学院审核确认即可。
(四)材料报送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的补授学士学位名单,须盖学院公章,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见附件1、2)后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其中,电子版须同时提供Excel版和盖章签字后的PDF版。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8日前。
二、审核学生申请材料
(一)学生申请材料
1.申请毕业证书所需材料
(1)与学信网规格一致的两寸蓝底证件照2张(必须为学信网照片,保持学信网图像与毕业证书照片一致);
(2)结业证书内芯及封皮;
(3)学生个人申请1份(无模板,须本人签字,如实写明个人学历信息以及是否达到学校毕业条件);
(4)身份证复印件1份;
(5)学生个人最新成绩单1份。
2.申请授予学士学位所需材料
(1)与学信网规格一致的两寸蓝底证件照2张(必须为学信网照片,保持学信网图像与毕业证书照片一致);
(2)兰州大学学士学位申请书1份(本人签字,详见附件3);
(3)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4)身份证复印件1份;
(5)四级成绩单复印件1份。
注:同时申请毕业、学士学位的学生除照片外,其他材料无需重复提供。
(二)重要提醒说明
1.个人申请可手写或打印,须本人亲笔签名;
2.结业生须提交结业证书原件以及证书封皮;
3.通过结业生返校补考,达到换发毕业证书条件的学生毕业生,成绩单须各学院确认无误盖学院公章后至教务处盖章,并以学院为单位在学校档案馆更换学生毕业存档成绩单。
三、领取学业证书
(一)领取流程
已印制完成的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以学院为单位,由教学秘书老师至教务处签字确认后统一领取,并注意现场复核学生个人基本信息。领取材料包括:
1.毕业证书
2.学士学位证书
3.学士学位审批表(仅限获得学士学位学生)
(二)注意事项
1.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学士学位审批表》须由学生本人领取。如无特殊情况,学院不得邮寄或委托他人转交,以免造成证书破损、丢失的情况发生。确需代领的,必须提供《委托书》、委托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2.《学士学位审批表》为学位授予的重要档案文件,已获得学士学位证书的学生须同时领取并至本人档案所在地及时自行归档,避免影响个人未来职业发展。
四、严肃严谨做好审核
(一)落实政策制度
1.根据《兰州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兰州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有关毕业、学士学位相关规定,换发毕业证书、补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为:学生毕(结)业当年起,两年内通过结业生返校补考、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含小语种),达到毕业、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向所在学院提出换发毕业证书、补授学士学位申请。
2.结业生返校补考和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均有4次机会。其中,结业生返校补考每年5、11月申请,四级考试每年6、12月举行。各学院可对相关学生进行必要提醒,引导学生把握好考试机会。具体可关注教务处主页通知。
(二)杜绝漏报错报
毕(结)业生申请换发毕业证书、补授学士学位是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本科生学历学位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涉及学生根本利益,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精准建立毕(结)业生数据库,对本院结业、未授予学士学位学生的毕业、学士学位资格进行审核、复核,及时通知达到申请条件的毕(结)业生提交申请材料,避免“漏报”;对已提交申请材料的学生,各学院应组织专人对学生信息进行认真复核、多轮复核、交叉复核,避免“错报”。
联 系 人:教务管理办公室,聂睿
联系电话:0931-8912031,5292748
办公邮箱:jxk@lzu.edu.cn
办公地址:城关校区西区贵勤楼B201、榆中校区至公楼A201
附件:
教务处
2025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