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持续加强本科毕业论文(含毕业设计,下同)管理工作,确保毕业论文质量,严肃学术纪律,强化学术诚信,加强学风建设,现就2026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原则
各学院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及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组织指导教师及学生认真学习教育部、甘肃省教育厅和学校关于毕业论文的管理办法(附件1-3),结合教育部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要求,严格做好毕业论文过程管理工作,把好指导关、过程关、诚信关、质量关,完善毕业论文质量保障机制。
二、工作安排
1.时间安排
各学院严格按照2026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时间节点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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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节点 |
具体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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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1日前 |
各学院组织完成选题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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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7日前 |
各学院组织完成开题报告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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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5日前 |
各学院组织完成毕业论文中期检查,并及时启动问题反馈和改进跟踪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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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4日前 |
各学院组织完成内部抽检,教务处组织完成答辩前文字复制比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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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8日至6月10日 |
各学院组织毕业论文评阅及答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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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6日前 |
教务处组织完成答辩后文字复制比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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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2日前 |
各学院组织完成毕业论文成绩提交及材料归档工作 |
2.选题工作
各学院组织开展毕业论文选题工作,做好指导教师遴选、配备、培训和管理;毕业论文选题原则上应一人一题,一般采取指导教师命题、学生自选,或指导教师和学生共同拟定的方式确定;选题内容应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优先结合社会实践、科研实践和生产实践相关内容设定,达到相应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选题确定后,指导教师填写《兰州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附件4),向学生明确应完成的主要内容和要求,推荐参考文献或书目等;本科毕业论文原则上不以涉及国家秘密的研究内容作为选题,如有,应严格执行学校有关涉密规定和要求。
3.开题报告
各学院组织开展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工作;开题报告主要对毕业论文选题的目的与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文献综述、研究方案(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过程、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及创新点)、条件分析(仪器设备、协作单位等)、工作进度等进行论证,并填写开题报告登记表(附件5),登记表中指导教师审定意见要杜绝简单、空泛和雷同;学生在开题报告通过后方可进行毕业论文的下一步工作;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可分专业或班级组织开题报告会,开题报告会专家由不少于3位具有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组成;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首次开题报告未通过的,两周内再次进行开题报告,仍未通过的,毕业论文成绩记为“不合格”。
4.论文撰写
各学院要加强毕业论文过程性管理,开展定期检查,实施全过程监督,对不认真不按时完成者,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指导教师要加强毕业论文撰写全过程指导工作,认真把好质量关,要对所指导的学生提出明确要求,及时掌握和检查学生毕业论文工作进度,加强过程性指导并做好记录,对毕业论文的真实性负责,对毕业论文是否由其独立完成进行审查,对学生进行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杜绝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论文买卖、代写行为,指导学生严格按照学校或学院制定的毕业论文写作规范撰写论文。
学生要按照学校、学院和指导教师要求,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和剽窃他人成果,自觉抵制论文买卖、代写行为,在毕业论文研究、实验、调研和撰写的全过程应主动与指导教师沟通交流,自觉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及时向指导教师汇报进度进展、讨论研究结果、论点论据和困难问题等,独立按时完成毕业论文相关工作。
5.中期检查
各学院组织开展中期检查,检查内容为毕业论文是否按开题报告的进度执行,已完成研究进度及结果,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困难,拟定的后期工作进度及预期成效,按期完成毕业论文的可能性,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论文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指导教师和学生,并建立改进跟踪机制,督促师生按期完成毕业论文工作;学生必须提供毕业论文中期稿,经指导教师审阅签字后报学院备查。
6.内部抽检
各学院要结合教育部及学校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办法,于正式答辩前组织开展本单位毕业论文质量情况摸底、全面抽检工作,有问题的及时整改,强化内部质量监控;内部抽检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且对上一年度校内抽检出现“不合格”评审意见的专业和指导教师所指导的毕业论文以及超过基本学制的毕业生的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指导的首批毕业论文、首批毕业生的毕业论文、当年指导本科生人数超过5人的指导教师指导的毕业论文进行重点抽检;鼓励跨学科跨专业交叉抽检和指导教师交叉抽检。
7.“文字复制比”检测
各学院须依据《兰州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中附件1“兰州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文字复制比’检测及处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执行,严防学术不端;支持各学院进一步严格毕业论文P值和F值检测标准,开展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检测,从严引导学生树立规范意识和质量意识,避免过度依赖人工智能,确保毕业论文的独立性和原创性。
8.论文答辩
各学院制定本单位毕业论文答辩要求,明确答辩记录要求、答辩场地布置要求和学生陈述汇报及答辩委员提问交流时长等,强化答辩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的规范管理;答辩前各学院及指导教师严格开展学生答辩资格审核,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论文,按审核不通过处理,指导教师撰写评语要具备针对性和指导性,杜绝评语简单、空泛或雷同;鼓励各学院结合实际需要,探索开展预答辩或抽查答辩等有利于提升毕业论文质量和激励学生成长成才的举措,各单位积极邀请有关兄弟高校或行业企业专家参加答辩委员会,鼓励组织非毕业年级学生观摩答辩,鼓励面向全校上网公布具体答辩安排,推动跨学科学习交流;答辩后各学院组织答辩委员会认真撰写毕业论文意见,意见应结合论文具体内容,具备针对性和指导性,杜绝通用、简单评语。
9.成绩评定
各学院制定本单位毕业论文评分标准,明确毕业论文成绩的具体构成;指导教师和答辩小组在对毕业论文成绩评定时,应严格按照各专业毕业论文评分标准和要求进行评定,确保客观公正、全程透明;毕业论文成绩采用五级分制评定。
10.材料归档
各学院应按要求做好毕业论文归档工作,向图书馆提交优秀毕业论文终稿,并组织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上传毕业论文最终版(包含封面、诚信责任书、使用授权声明、正文、参考文献、附录、致谢、成绩页),为教育部毕业论文抽检工作做好准备;各学院应将毕业论文全套资料制作成电子档案,包括选题汇总表、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记录、过程性指导记录、指导教师及答辩委员会评价、答辩评分表、答辩记录、毕业论文终稿、查重报告等;毕业论文全套资料由学院保存,其中纸质版保存期限不低于5年,电子版长期保存。
11.发掘和宣传优秀典型
鼓励各学院开展“优秀毕业论文”展览评比、辑录、出版和表彰等活动,选树一批示范引领典型,通过事迹报道、新老生专题交流、展板橱窗展示、课堂案例教学等方式,加大在各年级本科生群体中的宣传力度。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结合教育部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制定适合本单位学生的毕业论文指导手册、管理实施细则、撰写规范、答辩要求和评分标准,不断完善毕业论文质量管理体系和机制。
2.开题报告指导教师审定意见、过程性指导记录、毕业论文成绩表(附件6)中指导教师评语和答辩委员会意见要围绕论文内容撰写,要切实具备针对性和指导性,杜绝简单、空泛、雷同或通用型评语等情况。
3.各项工作开展要不断提升信息化水平,用好用足毕业论文管理系统,系统网址:https://oauth.fanyu.com/sso/cas/10730/1004,登录账号密码与个人工作台一致。
附件:
教 务 处
2025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