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2024年赴国内高校交流学生名单公示
各相关学院:
根据我校与吉林大学、山东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合作培养协议,经个人申报、学院推荐、教务处审核,拟推荐法学院2023级闫师昊等21名学生于2024-2025学年赴吉林大学、山东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进行为期一年的交流学习。
现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8-30日
电子邮件:zczx@lzu.edu.cn
联系电话:8912858
兰州大学教务处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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