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发〔2024〕16号

 

 

关于公布2023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中期检查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本科教学建设项目检查与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针对2022批次立项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重点项目和委托项目)及2021年延期校级重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验收。现将检查结果公布如下:

经评审,本次共计38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31项重点项目和7项委托项目)通过中期检查(具体名单详见附件)。针对上述中期检查合格的项目,予以拨付剩余70%建设经费,由学校直接拨付至项目完成人所在单位。本年度拨付经费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执行完毕(含暂付款),否则将按照相关规定收回。项目管理和经费管理参照《兰州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校教〔2019〕17号)和学校财务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兰州大学2023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兰州大学教务处

2024年3月27日

 

 

2024年3月27日印发兰州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