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发〔2024〕45号

 

 

关于公布2024年本科教育教学建设项目
立项结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本科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校教发〔202431号)要求,学校启动了2024年本科教育教学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经各教学单位申报推荐、专家遴选、学校评审和课程准入等环节,现决定立项《气候变化的历史、政策与经济社会》等3门课程为跨学科贯通课程,“气候变化的历史、政策与经济社会”等3个教学团队为跨学科课程教学团队;《人工智能临床研究方法》等2门课程为在地国际化课程;《公文写作理论与实践》等12门课程为通识核心课程,《装帧艺术鉴赏与设计实践》等3门课程为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古文字研读》等6门课程立项“以研代学”类课程并进行试点建设具体课程清单详见附件
    针对相关课程建设与开课事宜、后续考核要求与政策支持等情况进行如下说明
    一、跨学科贯通课程、在地国际化课程、通识课程相关情况说明
   (开课事宜
    1.课程容量:不少于100人/班
    2.开课学时学分:36学时、2学分
    
3.立项建设的新开课程正式开课后春秋学期均需开设,无特殊原因需在未来3年内持续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不受此限制);跨学科贯通课程前3个开课周期内需在城关、榆中校区轮换开设,鼓励所有课程同一学期内在两校区同时开设;前3个开课周期内不得变更课程负责人,负责人承担的课时量不低于总学时的30%。
    4.请课程负责人组织团队成员根据准入现场专家提出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进行完善,相关学院及时予以协助和监督,并于7月25日前在OA系统中完成开课备案工作。
   (考核要求与政策支持
    立项课程列入学校本科课程建设项目名单,建设周期为12年,课程连续运行2学期并通过验收后,认定为校级跨学科贯通课程、在地国际化课程或通识核心课程。连续两学期被评定为不合格的课程将退出课程建设名单。
    跨学科贯通课程教学团队需按照《兰州大学本科专业课程教学团队建设方案》做好制度建设、队伍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教学研究与改革,建设一批有特色和影响力的“老中青、传帮带、师徒制”的课程教学团队,依托课程或团队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培育教学成果,推进课程教学中“课前、课中、课后”紧密结合和教与学紧密融合的教学方法改革,注重学生学习方法、思维方式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持续提升学生学习的精度和深度,提升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塑造学生终身受益的学习方法。
    立项本科课程建设项目均需按照《兰州大学课程线上化建设实施方案》,依托学校网络教学平台完成课程资源线上化建设,为学生搭建可随时随地进行自主性、个性化学习的空间,引导学生进行探究式学习、讨论式学习、自主式学习和合作型学习。利用网络教学平台融合线上线下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学生学业的全过程管理,激发学生内在潜力和学习动力,实现课堂教学内容的重构和教学模式的变革。
    学校将对本科课程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审核,采用同行评教、专家听课、学生评教等多种形式,组织中期检查和成果验收,根据建设质量进行动态调整。各教学单位要切实加强和完善对立项项目建设情况的监督和考核,完成整体建设工作后转化为教学单位年度常态化教学工作。
    除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以及从现有通识教育选修课中遴选认定的通识核心课程外,每门立项课程支持建设经费1万元,资助经费分为先期划拨经费和中期划拨两部分,立项后拨付30%先期划拨经费,通过中期检查后拨付剩余70%中期划拨经费,由学校直接拨付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同时在学院目标任务考核中予以考核奖励。
    二、“以研代学”类课程相关情况说明
   ()课程建设与开课事宜
    1.试点建设课程需以可实质等效考核该课程教学目标达成度的研究课题为载体,通过设置适合本科生开展的子课题,确立完成该子课题需要的支撑课程,制定研究计划,开展研究活动,撰写研究论文,结题考核评估等环节,实现“在研中学”和“基于科研训练的教育和学习”。
    2.试点建设课程选修学生完成该门课程相关研究课题后可直接获得该专业选修课程学分。每门“以研代学”类课程开展周期时长原则上以一学期为宜。
    3.试点建设课程应科学设计考核方式,综合考核学生的自主学习情况、实践动手情况、基本科研情况、创新创业情况、科技论文撰写情况、团队协作情况、解决综合问题和复杂问题情况以及课题整体完成情况,考核结果以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予以记录。
    
4.试点建设课程需按照《兰州大学课程线上化建设实施方案》,依托学校网络教学平台完成课程资源线上化建设,为学生搭建可以随时随地进行自主性、个性化学习的空间,引导学生进行探究式学习、讨论式学习、自主式学习和合作型学习。
    5.试点建设课程团队应根据答辩时专家组提出的具体意见和建议对课程设计进行完善,相关学院及时予以协助和监督,并于排课前在OA系统中完成“以研代学”类课程开课备案工作。
   ()考核要求与政策支持
    1.试点建设课程需严格按照申报书中的教学大纲进行课程建设和教学实践。
    2.学院和学校对试点建设课程进行持续动态质量监测和评估考核。课程首个运行周期结束后由学校组织专家组从课程设计、实施过程、考核方式、学生收获等维度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课程可继续开设。
    3.鼓励学生在征得指导教师同意下将研究项目申报国创、校创等项目,此类项目的执行情况可列入“以研代学”类课程的过程性考核。
    4.试点建设课程教学工作量按照原课程教学工作量的2倍计算,同时在学院目标任务考核中予以考核奖励。

    附件:2024年部分本科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结果

 

 

兰州大学教务处

2024年7月23日

 

 

2024年7月23日印发兰州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