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六批重点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05-30   字体大小T|T

 

各学院、教研部,项目主持人:

    为加强课程建设,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关于申报第六批重点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校教字[2005]87号)精神,学校组织开展了第六批重点课程的申报与评审工作。经各学院(教研部)推荐、各项目负责人申报和答辩及学校第六批重点课程建设项目评审委员会评审,决定批准《〈数据库原理〉课程建设》等41个项目为第六批重点课程建设项目(具体项目名单见附件)。

为保证立项项目的顺利实施,并取得实质性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的资助与管理

    经学校批准立项的项目由学校投入建设经费。每项总经费为1万元,随文一次拨发。项目经费可用于图书资料费、调研费、教材编写费、多媒体课件制作费、教学改革实验费等开支。重点课程建设项目由学校立项,教务处负责项目的指导、检查、评估验收。项目建设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要把握好项目的总体水平和研究进度,统筹安排项目建设经费,对项目中期检查和验收鉴定负全面责任,并按学校要求向学校主管部门汇报工作的进展情况。

二、项目的结题验收和鉴定

    重点课程建设项目的建设期为两年。本次批准的重点课程建设项目建设期为2005年6月-2007年6月。凡批准立项的项目,在项目建设期满后均应按学校要求和课程建设计划目标进行结题验收或成果鉴定。验收或鉴定的内容包括:

    1.专家组对建设项目课程教学质量的评估结果;

    2.专家组对建设项目实行多媒体教学和双语教学的评估结果;

    3.项目组成员在建设期内发表的有关教学研究论文;

    4.新的课程教学大纲;

    5.教材的选用、编写及原版教材的引进情况;

    6.项目组成员调研、交流及对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的落实情况;

    7.与建设项目课程配套的题库建设情况;

    8.项目组在建设项目课程教学中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改革与更新的实践报告。

    项目组要提交包含以上内容的项目报告书。多媒体课件、教材等均以实物形式提交。项目及其子项是否要进行成果鉴定,由项目主持人决定。项目通过验收即为结题。通过验收或鉴定的项目可参加学校教学成果奖的评选;验收优秀的项目在学校精品课程的立项中优先资助。

    三、被列入学校重点课程建设项目的课程,应向全校学生开放,接受其他学院学生的选修。

    四、凡经学校批准的重点课程建设项目,其研究成果发表时均应注明兰州大学重点课程建设项目字样。

    希望各项目所在学院(教研部)对相应项目给予必要的支持。各项目组要按照校教字[2005]87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管理以及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加强研究,认真实践,为创建校级、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奠定坚实的基础。

附件:《兰州大学第六批重点课程建设项目一览表》

 

 

                              二○○五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