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19   字体大小T|T
各学院、教学部:
为了保证2011届毕业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学校安排,毕业生的课堂教学、实习、毕业论文等一切教学活动应于2011年6月6日前全部结束,6月24日开始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甘肃省教育厅通知,今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预审工作安排在5月上旬。请各学院于4月30日前,将本届毕业生在校期间更名和受留校察看以上处分(含记过不授学位)的相关材料报至我处。在校期间更名的学生上交材料为派出所户籍证明、户口本中姓名变更记录及身份证复印件,处分材料为相关文件。
二、毕业前补考定于2011年5月10日—17日进行,请各学院及时通知2010届结业生和在2011届需补考的毕业生参加补考。补考安排另行通知。
三、毕业生本学期所开课程考试工作应于5月15日前结束。
四、毕业生的成绩审核工作定于5月23日—5月27日进行,请各学院按时完成毕业生成绩的录入。
五、毕业论文答辩、成绩录入、电子版毕业论文存档等工作应于5月27日前完成。
六、毕业生资格审核安排在5月30日—6月3日,各学院对毕业生的主、副修和双学位专业成绩、毕(结)业情况及学位授予情况要及早核对整理。6月10日前完成学位审批表、存档成绩表和副修、双学位成绩的审核和上报工作。
七、6月17日前完成毕业生的缴费及还贷情况审查、学历证书的打印工作。
八、6月24日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发放学历证书。
                                  兰州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