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大学生专业大赛支持与奖励项目2016年度项目
结题验收和2017年度立项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28   字体大小T|T
各学院:
根据《兰州大学本科教学质量工程专项经费支持计划实施细则》(校教字[2007]26号文件)和《兰州大学本科生专业大赛支持与奖励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发[2013]32号文件),现就我校本科教学质量工程专项经费支持计划国家大学生专业大赛支持与奖励项目2016年度项目结题验收和2017年度立项申报的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项目结题验收
2016年度立项项目(校教发[2016] 6号)需填报《兰州大学2016年度国家大学生专业大赛支持与奖励项目结项报告》(附件1),必要的原始材料复印件(扫描件)等作为结项报告附件提交。
项目中获得有关个人奖或集体(组织)奖等,需填报《兰州大学2016年度国家大学生专业大赛获奖信息登记表》(附件2),并将证书复印件、奖杯照片等报送教务处,作为年终核算教师工作量和教学评估的依据。
结题验收材料于2017年1月10日前将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
二、2017年度项目申报
1.申报范围
(1).申报面向全校,以学院为单位,不受理个人申请。
(2).本次申报支持项目为2017年度举办的全国性大学生专业大赛。
2.项目说明
择优支持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大学生专业竞赛活动,如“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数学建模、电子设计、英语竞赛等,并对在全国性竞赛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和指导教师进行奖励,积极引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竞赛活动,激发学生的兴趣和潜能,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意识和创新精神。
3.申报时间及程序
申报项目需填写《兰州大学2017年度国家大学生专业大赛支持与奖励项目申报书》(附件3)和《兰州大学2017年度国家大学生专业大赛支持与奖励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按照填报说明填写并签章完好后于2017年1月10日前将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
为保证立项工作的顺利进行,逾期不予受理。
4.立项
根据《兰州大学本科生专业大赛支持与奖励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发[2013]32号)进行审批立项。
三、联系方式
地址:医学校区恪勤楼529室
电话:0931-8913245
E-mail:sjk@lzu.edu.cn
 
实施本科教学质量工程专项经费支持计划,是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工作,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项目的结题和申报工作。
 
 
                                                         兰州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