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秋季学期排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5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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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整体教学工作安排,为保证2019年秋季学期排课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单位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计划核对
1.教学计划是学校人才培养的总体计划,是专业培养方案的核心内容。为保证课程学习先后顺序的科学性、合理性,保证学生专业知识结构的系统性、完整性,排课须严格执行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进度。
2.各单位在排课前应认真核对教务管理系统中教学计划与开课计划是否一致,防止漏排、错排。
3.教学计划如有变动,须经本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并于排课开始前报教务处备案。教师不得随意改变周学时或缩短教学周。
二、开课计划制定
各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制定开课计划,包括落实任课教师、合班情况、选课限制、课时安排、教室需求等,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做好相关设置。
任课教师必须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符合学校相关规定要求。各单位要优先安排高级职称教师讲授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近两年留校教师排课须经学院同意,报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审核备案。
三、排课原则
1.编排以有利于教师授课、学生学习为原则,力求科学合理,符合教学规律,保证教学效果。
2.全体本科生教学、考试周安排应以学校整体校历安排为准。
3.由于教学资源紧张,为保障排课工作顺利、有效进行,按照“三个优先”的原则安排,即开设全校公共课学院优先,有实验课的学院优先,开课门次数多的学院优先。
4.医学院教育教学部负责医学各教学单位排课工作。
5.课表中各门课程的编排顺序为:
①全校公共必修课;②专业必修课;③专业选修课;④通识性选修课。
6.排课时力求均衡,尽量避免班级课表某天课程过多、某天课程太少或没课的情况。
7.为保证排课工作顺利进行,各单位应以全局为重,服从统筹安排,协助学校顺利完成整体课程编排工作。
四、课表调整
1.在课表征求意见阶段,各单位要将课程安排情况通知到教师,包括上课时间、地点、授课对象、教室类型等;同时注意收集师生对课程安排的意见,并及时反馈。
2.课表排定后一经公布,原则上不得变更。开学后,不再受理修改课程安排的申请。各单位及时告知任课教师在下学期开学前必须录入所承担课程教学进度表,经各单位审核通过后下学期才能正式上课。
五、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 工作日程安排 |
第九周 | 各单位根据招生计划填报2019级班级及其他年级专业分流班级,添加、核对教学计划,创建开课计划 |
各单位调整、核对公共课教学计划并向开课学院递交教学任务委托书 | |
体育教研部对体育课进行初步安排 | |
第十周 | 外国语学院对公共英语课进行初步安排 |
教务系统中进行体育课编排 | |
第十一周 | 教务系统中进行公共英语课编排 |
第十二周 | 根据体育和公共英语课安排确定各单位学生活动时间,编排公共课课表 |
安排物理实验时间 | |
第十三周 | 安排化学实验时间 |
第十四周 | 医学院安排医学实验时间 |
第十五至十七周 | 教务处协同各单位教学秘书,编排专业课课表 |
医学院编排医学各单位专业课课表 | |
第十八周 | 参考各单位意见进行课程安排调整,选课限制、必修课导入等选课前准备工作 |
第十九周 | 学生预选阶段。预选结束后,根据预选情况对任选课容量进行调整,对预选结果进行抽签 |
第二十周至假期 | 学生正选阶段 |
新学期第一、二周 | 开课学院对选课人数不足的课程申请停开(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停开的,需另附报告说明),学生所选选修课停开后,可在该阶段补选其他课程 |
重修重考报名阶段 |
说明:“学生活动时间”是学校为保障各单位学生活动、学术讲座、会议举办预留时间,各单位可根据公共课表和本院课程实际情况进行沟通协调。
教务处 医学教育教学部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