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6   字体大小T|T
各学院:
根据《兰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我校2019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定于4月26日开始。具体安排说明如下:
一、制定接收方案
各学院在5月10日前在本学院网站公布接收方案,详细说明接收专业、可以接收转专业学生的数量、考核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有不予录取体检情况的请注明)及工作程序等,同时将方案的电子版、纸质版报送教务处。接收专业为大类招生的学院,可以按专业类提出接收方案。
二、学院工作程序
(一)转出申请
申请人于5月14日前向所在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填写并提交《兰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成绩单等有效申请材料。
(二)转出审批
申请人所在学院于5月23日前完成转出申请审批,获批准转出学生的申请材料由主管本科教学的院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返还申请人。未获批准转出学生的申请材料由学生所在学院留存,并将审核结果及时告知学生本人。
(三)转入申请
获批准转出的学生于5月27日前将经所在学院审核签字签章后的审批表和成绩单等材料交至拟转入学院。逾期未交者,视为自愿放弃申请。
(四)转入审批
受理学生转入申请的学院于6月11日前按公布的接收方案完成审核,将获得审核批准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及申请材料报送教务处。未获批准转入学生的申请材料由学院留存,并将审核结果及时告知学生本人。
三、学校工作程序
(一)名单公示
教务处审核各学院报送的学生名单,审核无误后,在教务处主页进行为期不少于3天的公示。
(二)会议研究
根据各学院意见和公示结果,教务处召开处长办公会会议进行审议,并将审议结果报主管校长审批。
(三)文件公布
教务处于6月底发文公布获批的学生名单,并调整学籍。
(四)课程调整
转专业学生学籍调整后,按照转入后的专业教学计划进行培养,并于7月初到转入学院办理2019年秋季学期课程调整等相关手续。
四、咨询方式
(一)联系人
李会峰,5292748,jxk@lzu.edu.cn
(二)办公地址
榆中校区17#楼113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