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体学生
返校后本科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2   字体大小T|T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高厅〔20202号)《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引导高校学生有序返校的通知》(教电〔202042号)《大专院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国卫办疾控函〔2020304号)和甘肃省教育厅各级各类学校有序开学的通知精神,以及《兰州大学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工作方案》,在严格科学防控疫情的同时,确保学生返校后本科教学各项工作安全平稳有序推进,结合学校实际,就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本科教学工作

(一)教学周调整。原定2020621-718日的暑期学校(4周)与春季学期合并,76日至717日安排期末考试。各教学单位及授课教师提前做好教学活动的统筹安排。

(二)课堂教学

1.四年制专业一、二年级,五年制专业一、二、三年级本科生所有课程于525日起按原课表安排的时间和地点恢复课堂教学(含实验),每间教室上课人数原则上不超过60人,为学生安排固定座位,保证学生至少前后左右间隔1个座位。对不能满足座位安排要求的课程,由授课教师将参加面授的学生分为若干组轮流到教室上课,其他学生在线学习。68日起所有学生到课堂上课学习。

2.四年制专业三年级、五年制专业四年级所有课程于525日起按原课表安排的时间和地点恢复课堂教学(含实验),所有学生到课堂上课学习。

3.所有通识教育选修课继续按照线上教学方式授课。

4.面向四年制专业三年级、五年制专业四年级学生开设的网络共享课和慕课,于525日起可安排见面课。

5.面向四年制专业一、二年级,五年制专业一、二、三年级学生开设的网络共享课和慕课,于68日起可安排见面课。

6.教师因在线直播与课堂教学时间冲突的,如需在榆中校区协调直播办公场地,可由教学单位向教务处备案,教务处协调后勤保障部解决。教师也可将授课方式由直播调整为录播。

7.以上时间安排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三)线上教学。学生返校期间和返校后,线上教学继续开展。授课教师继续在课前上传课程资源、发布学习任务和学习要求,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组织线上测验、答疑和研讨。

有学生因疫情原因不能到教室上课的课程,授课教师采用课堂同步直播,或录播等方式在课前将授课视频等上传至学校网络教学平台,供学生在线学习。按照课堂教学要求给在线学习的学生布置作业、组织线上测验、开展线上答疑讨论,予以学业辅导,保证线上教学与课堂教学实质等效。

(四)线上教学和课堂教学有效衔接。各教学单位和授课教师采用线上测验(含考试、论文)等方式对前期线上教学和学习效果进行评估,通过串讲、重点讲解、习题课等形式对第一阶段教学内容予以巩固,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实现第一阶段线上教学与第二阶段校内课堂教学的有机衔接,确保教学效果与质量。

一般情况下,公共课线上测验须于学生返校前完成;专业课线上测验须于学生返校前或返校后首次上课时完成,因疫情原因未到课的学生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上同步完成测验。各教学单位要组织授课教师制定课程的考核方案,包括考核时间、地点、形式等,于开学前一周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五)已结束授课的课程。已结束授课的课程经测试、评估,可根据需要适当延长教学时间,对前一阶段线上教学进行补课并完成课程考试。

(六)校内实验课程。任课教师可以根据第一阶段线上教学情况,结合教学目标合理调整教学进度,通过增加实验时数等方式,尽可能在本学期内完成教学计划。如本学期确实无法完成,可统筹利用暑假完成教学任务。本学期开课前一周内,各相关教学单位需将调整后的实验教学计划报教务处备案。

(七)校外实践课程。校外实验、实习等教学活动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八)医学专业实习(见习)安排。由医学部教育教学处牵头、教务处配合共同制定实习方案,组织教学实习工作。

二、本科生补缓考安排

(一)《无机化学》和《C语言程序与设计》考试。两门课程于66日上午组织考试,由教务处和授课单位协调安排。

(二)公共课。补缓考时间为66日下午—7日全天,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三)专业课。补缓考时间为68-12日,由授课单位统一安排。

三、学生注册安排

为减少学生不必要的流动和聚集,按照教学单位每天报送的实际返校学生名单,由学生注册中心予以批量注册。我校外出交流学生,应严格按照交流学校要求安排注册及学习;来我校交流学生,注册及其他教育教学工作与同班级学生同步进行。

四、上课期间的防疫要求

(一)授课教师应符合疫情防控的要求确保身体健康,才能到教室授课。教师遇突发情况或身体不适(有发热症状等)等不能到课的,需及时报告教学单位、通知学生调停课,并报教务处备案。

(二)教师和学生在教室内应佩戴口罩,避免近距离接触,合理保证教室通风。

(三)授课教师应合理安排并加强对学生的课堂考勤,对因事因病及无故缺勤、有发热症状等学生要重点关注,并及时反馈至教学单位。

(四)四年制专业一、二年级,五年制专业一、二、三年级本科生所有课程于525日至67日上课期间,同宿舍学生一般应在集中区域就坐,确保上课学生前后左右间隔就坐,学生在固定座位上课。

(五)疫情防控期间,各教学单位要调动一切可用资源,充分发挥党员骨干、学生干部的力量,将错峰进出教学楼、上课佩戴口罩、课前课后不聚集逗留、快速有序进出教学楼、固定座位上课等疫情防控要求逐一落实到位,确保课堂教学有序运行。

五、保障工作

(一)教学单位须履行本科教学主体责任,认真准备、精心组织教师开展教学活动,要积极帮助授课教师解决课堂教学直播或录播事宜,并进行必要的培训。

(二)后勤保障部要在开课前做好教室卫生和多媒体设备的检查、维护工作,保持教室通风,确保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三)各相关教学单位于开课前一周完成实验教学准备工作,确保学生到校后能够满足实验教学的需求。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做好实验教学楼的安全检查工作。                                                                           

                        教务处

202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