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春季学期“生产劳动”课程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8   字体大小T|T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兰州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劳动教育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对2021年度春季学期“生产劳动”课程做如下安排:

一、各专业实施细则报送安排

各学院根据《实施办法》要求,分不同专业(类)制定落实1学分或2学分的“生产劳动”课程实施细则,明确本专业开展劳动教育依托的专业课程清单、实践活动清单、基础劳动课程内容清单等具体内容以及考核标准、活动组织、教学管理及学生教育管理要求,并明确“劳动教育负面清单”,在学生评奖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各学院(专业)实施细则经学生处审议(须包含学生日常劳动教育管理内容及要求,并对宿舍卫生检查、集体劳动组织等作出具体明确要求),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后施行。凡计划实施2学分、36学时教学活动的学院(专业),应对开展专业劳动教育的必要性和条件保障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与说明,经审核通过者,后勤保障部不再统一安排基础劳动。

学院制定的“生产劳动”课程实施细则必须按照不同专业明确1学分或2学分,并分学期安排具体学时(不低于18学时/学分)。实施细则在充分征求院内师生意见的基础上,经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后报送。(具体模板,请参考附件1)。

二、各开课单位教学大纲(或指导手册)报送安排

后勤保障部、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校史馆等“生产劳动”课程开课单位原则上按照1学分、18学时编写具体课程模块的教学大纲,或根据需要编写劳动实践指导手册,明确教学目标、活动设计、工具使用、考核评价、安全防护等劳动教育要求,并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如个别课程模块因教学所需超过18学时,可适当增加2-4学时,总学分仍计1学分;如特定课程模块需定向指定相关本科专业年级学生参加且所需学时数较多,可主动与相关学院协商,按照2学分、36学时联合编写教学大纲(或指导手册)。

各开课单位制定的教学大纲(或指导手册)需明确具体岗位所需本科专业或专业方向以及具体人数,可考虑分年级、分班级、分小组、分时段实施,确保资源最优化配置。然后,经本单位组织的专家评审委员会审议和部/馆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后进行报送(具体模板,请参考附件2)。

三、各本科年级安排方案

(一)高年级本科生课程安排

1.毕业生“基础劳动”课程(含5年制医学专业4年级学生)。2021年度春季学期,由各学院于4月30日之前,自行组织毕业生完成一次集体劳动,即认定“生产劳动”课程学习合格,录入成绩。因受2020年度疫情影响,所有学生不涉及补修,重修。

2.2018、2019级学生“基础劳动”课程。仍按照分区域开展基础劳动的形式进行,学生在校期间需参加6次基础劳动,认定劳动课程学习合格。鼓励各学院积极与后勤保障部对接,申请参与“应急劳动”课程安排,可集中安排在每周周末或周四下午,或其他学生课余时间进行进行。2021年度春季学期“基础劳动”课程集中安排在4月初至5月中旬完成(具体安排详见附件3)。

(二)2020级本科生课程安排

2020级本科生,“生产劳动”课程安排全部排入教务系统,统一按课程进度和有关要求进行管理。

1. “基础劳动”课程安排。由后勤保障部集中安排2020级文科类、医学类各学院开展“基础劳动”课程,并于5月初至6月底完成,时间安排在每周周末或周四下午,或其他学生课余时间进行。根据实际工作量需要,合理控制人数,通过小班组织,提高学生主动参与劳动的积极性,提升劳动教育质量。同时,学生需在“超星”学习平台完成线上理论学习任务,提交学习报告。最终课程安排以教务系统课表排课情况为准,并于5月初另行通知。

2. “学院特色劳动”课程安排。由各理科类学院、萃英学院自行组织开展,可以行政班或课程班分组进行安排。学院可依托“专业课程清单”“实践活动清单”“基础劳动课程内容清单”等,综合设计“学院特色劳动”课程教学活动安排,并考虑人数规模,分组分流、科学统筹。课程安排5月初至暑假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及课程负责老师信息需排入教务系统,并认真组织实施。

3. “兴趣养成劳动课”课程安排。经充分准备,拟于2021年春季、秋季学期由后勤保障部连续开设“兴趣养成劳动课”,首期试点开设园艺班(10人)、烹饪班(10人)、救生培训班(5人)3个课程班,每班经选拔考核后招收(具体安排详见后勤保障部主页通知)。

(三)其他说明

1.记入“第二课堂成绩单”

校内各开课单位可将“生产劳动”课程发布在本科生“第二课堂成绩单”系统(到梦空间),以便精准记录和考核,原则上一次劳动时长安排3学时,视学生现场劳动表现计1-2积分。

2.申请优秀学生奖学金

结合我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自2021年,学生参评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上一个学年内应有不少于40个小时的志愿服务劳动经历。

3.执行劳动教育负面清单

学生宿舍个人劳动卫生检查情况,将作为该生当学年评奖评优的重要参考。在集体劳动中因无故缺席、违反劳动纪律和劳动安全规程、弄虚作假以及宿舍卫生检查不合格等受到通报批评的学生,不能参加当学年评奖评优,不能获得“生产劳动”课程该学期课时及学分

4.申请免修“生产劳动”课程

大学科技园联合团委、学生处等单位,每学期负责对申请免修“生产劳动”课程的学生成果、资质和材料统一进行认定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认定结果报送至教务处审核。教务处负责统一录入“生产劳动”课程成绩。

凡申请者必须同时满足2项条件:一是以创新创业项目成立创新创业团队或注册公司入驻大学科技园“萃英众创空间”、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等校内创新创业实践平台1年以上且考核合格;二是获得专利授权或获得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或金、银、铜奖。

四、联系方式

学院(专业)实施细则及各开课单位教学大纲(或指导手册),于2021年4月30日前进行报送。联系人:杨春,电话:8913245,5298706;邮箱:sjk@lzu.edu.cn

各相关单位没有“第二课堂成绩单”系统(到梦空间)账号的单位可与校团委联系。联系人:侯海坤,电话:8912684;邮箱:houhk@lzu.edu.cn。

 

附件:

1.各学院“生产劳动”课程专业实施细则(模板).zip

2.各开课单位“生产劳动”课程教学大纲(模板).zip

3.2018级、2019级本科生劳动课安排一览.zip

 

 

         教务处 团委 学生处 后勤保障部              

图书馆 博物馆 档案馆 国家大学科技园            

                                                     2021年4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