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暑期学校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保证本年度暑期学校有序、有效、有力开展,打造一批实效显著、影响面广的暑期学校项目,充分满足学生成长成才和能力提升的需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1年暑期学校于7月11日开始,7月31日结束,共3周。各教学单位可结合专业特色和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根据不同本科年级、不同学生的具体情况,在计划期内灵活组织安排具体教学活动,确保办出特色和效果。
二、重点内容
(一)学生成长发展
1.专业学习能力提升强化项目
2.专业实践能力提升强化项目
3.外语能力提升强化项目
4.就业创业能力提升强化项目
5.科研创新能力提升强化项目
6.国际化能力提升强化项目
(二)教师教学发展
1.专题工作坊和主题报告(学校组织)
2.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学校组织)
3.教师教学能力专项培训
4.集体备课、教学研讨、教学观摩等
鼓励各教学单位和科研院所及企业行业等联合开展讲学、培训、实践等活动,鼓励开展学科交叉、前沿课题研讨等教学或实践类活动。除计划在暑期内开设的实习、实训、专业大赛培训、可集中授课的实验课程以及面向全校学生的重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外,各专业教学计划内的课程不在暑期学校开设。
三、学习要求
暑期学校为学校面向全体本科生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有机组成部分,所有学生应选择符合自身实际的校内外学习或实践项目,一旦选定,应服从项目举办方或组织方的管理要求,确保学有所获、学有所成。
四、质量保障
所有教学单位应在充分调研和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暑期学校工作方案”,并对方案进行论证,明确目标管理要求、制度政策、人员队伍和资源条件等保障机制。项目结束后,应进行效果自评和总结,并于2021年9月30日前报教务处备案。
五、绩效体现
教务处将对各教学单位暑期学校的相关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审,凡评为“优秀暑期学校项目”的,将进行绩效奖励。教师暑期学校课堂讲授、实验教学和大赛培训工作量按平时的1.5倍计算。
六、其他
所有暑期学校项目,经各教学单位审核并报教务处备案后,可在本单位和校园网及时发布通知或招生简章。其中,暑期学校项目需要使用教室的,请及时与教务处沟通确定。
各教学单位将“暑期学校工作方案”于6月28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运行办公室(城关校区西区贵勤楼B207室,榆中校区行政楼办公楼111室、或115室),并发至:sjk@lzu.edu.cn。
(一)活动类项目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 春
联系电话:8913245,5298706。
(二)课程类项目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常 远
联系电话:8913245,5292122。
教务处
2021年6月15日
![](/jwc//Theme/default/B_print.gif)
![](/jwc//Theme/default/B_close.gif)
![](/jwc//Theme/default/B_top.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