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发〔2021〕40号 |
关于申报2021年度兰州大学
“隆基教育教学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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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一、申报及评选程序 (一)符合“兰州大学隆基教育教学奖励计划”中所述评选条件的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根据名额(附件1)择优推荐,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 (二)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参评教师所讲授课程进行听课检查,对参评的教学管理者进行工作检查。 (三)每位参评教师须在当年11月底前完成一节课授课录像并提供电子版(MP4格式,不超过800M);每位参评的管理者须在当年11月底前提交一篇有关教学管理方面的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 (四)参评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申报答辩会(答辩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五)由学校“隆基教育教学奖”评审委员会根据参评者教学效果及工作情况并结合答辩结果择优确定表彰人选。 (六)对表彰人选进行全校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 二、申报要求 本次申报实行网上申报,各单位请登录兰州大学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内涵提升项目管理平台(网址http://lzu.zlgc2.chaoxing.com/),在线填写并上传申报表,同时需提供申报表所涉及的公开发表的重要研究论文扫描件(刊物首页、有论文题目的目录页及论文首页),出版的著作、自编教材相关扫描件(含书籍封面、目录、前言和CIP数据页),电子教材和获奖证书扫描件等支撑材料。 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进行遴选推荐,并于2021年9月15日之前,在申报平台中在线审核提交至教务处,逾期不予受理。 同一申报者在同一年度不得重复申报不同类别的奖项,不同类别的奖项各单位均限推荐申报一人。教学管理奖的推荐名额不占用分配给各单位的名额。 联 系 人:王淑萍 李敏娜 汉瑞欣 联系电话:8914205 8912883
附件:1. 兰州大学2021年度隆基教育教学奖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教务处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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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教务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