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
课程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21-2022学年本科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课程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深度融合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活动,发挥社会实践活动在立德树人中的重要功能,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课程说明
(一)考核课程名称
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课程号:1309068,学分:2学分。
(二)考核对象
2021年春季学期选修课号为1309063、课程名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的在校本科生、其他年级需要提交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论文的学生及重修本课程的学生。
(三)考核方式
1.学生需独立完成5000字以上的实践论文1篇,写作规范参考附件1。
2.实践论文“文字复制比”不得高于30%。论文定稿后,学生可自行选择论文检测平台对“文字复制比”进行检测,且必须保障检测报告的真实有效性。若论文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将按照有关办法予以严肃处理。检测也可使用教务处提供的“维普”论文检测平台进行“文字复制比”检测。学生通过姓名及学号绑定手机号进行使用。首次检测免费,第二次以后检测需自费。检测网址为:https://vpcs.fanyu.com/personal/ldmy。
(四)材料提交办法
社会实践论文请以完整PDF格式(实践论文正文+检测报告)提交至“思想政治理论实践论文提交系统”,网址:sjlw.lzu.edu.cn。论文提交时间2021年12月6日08:00至12月17日20:00。
学生提交过程中如遇问题请联系本学院教学秘书,由本学院统一汇总至马克思主义学院。各学院教学秘书负责统计提交情况并以学院为单位将实践学生名单(附件2)于2021年12月21日前发送至mksbkjx@lz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三、考核组织
此项工作由教务处总体负责,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社会实践调查报告的成绩评定、录入、归档和保存工作。各学院须认真组织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课程考核相关工作,确保不影响学生成绩评定和录入工作整体进度。
四、特别提醒
实践论文一旦提交至系统,不可修改和撤回,请同学们务必仔细检查,确认提交的为最终版本。
该课程不设补考、缓考。2020年秋季学期此门课程不及格、因外出交流原因等未能修完此课程的同学请联系本学院教学秘书报送个人信息,并按规定时间提交实践论文。本次考核不及格或2021年春季学期因外出交流等原因未能修完此课程的同学须于2022年秋季学期重修。
2018级至2020级学生仍按照《兰州大学本科生社会实践活动学分制管理实施办法》(校教字〔2012〕42号)相关要求执行,2021级以后的学生执行《兰州大学本科生社会实践学分制管理实施办法》(校教〔2021〕101号)文件要求。
特此通知。
附件:
1. “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课程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写作规范.doc
2. 2021学年度本科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课程实践报告提交登记表.xls
教务处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