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兰州大学2021年毕业论文(设计)及
临床毕业实习优秀指导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0   字体大小T|T

各教学单位:

为鼓励本科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中积极开展创新研究,鼓励教师积极投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及临床毕业实习的指导工作,提高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切实发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在本科生培养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兰州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及临床毕业实习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试行)》(校教201627号),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毕业论文(设计)及临床毕业实习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工作。

一、评选原则

坚持“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宁缺勿滥、优者为先”的原则,严格按照《兰州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及临床毕业实习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相关要求进行评选,杜绝简单分配指标。

二、评选规定

(一)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评选要求

1.除新设专业外,指导教师一般应参加过三届毕业生的论文(设计)指导工作。

2.申报者当年所指导毕业论文(设计)中有1篇及以上获评优秀,且所指导论文应符合学校管理规定及学术要求,无抄袭、剽窃行为。

(二)临床毕业实习优秀指导教师评选要求

有丰富的教学和临床经验,具备本专业实际工作能力,熟悉实习大纲,实际指导学生毕业实习,本学年学生评价优秀。

三、相关要求

1.凡申报毕业论文(设计)或临床毕业实习优秀指导教师者,近三年教学过程中未发生教学事故。

2.根据《兰州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抽检评估办法》要求,近三年指导教师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出现“存在问题”的,取消其评选资格。

3.毕业论文(设计)或临床毕业实习优秀指导教师推荐材料一经报送,经初审未通过的,名额不能递补。

四、报送时间

请按照通知要求,于202112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交至教务处教学运行办公室,城关校区西区贵勤楼B207。电子版发送至:sjk@lzu.edu.cn联系人:杨春,联系电话:8913245。

 

附件:

1.兰州大学2021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及临床毕业实习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名额分配表.xls

2.《兰州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及临床毕业实习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试行)》(校教〔2016〕27号).doc

 

                            教务处

                         20211210